近期,孟加拉國商務部起草了一份針對孟加拉國從最不發達國家(LDC)畢業后的貿易措施,供國家出口委員會討論。商務部官員稱,從LDC畢業成為發展中國家,孟加拉國有可能失去作為LDC國家所享受的各種貿易優惠待遇,如歐盟普惠制待遇(GSP),因此,需采取相應的貿易措施保持經濟增長步伐。貿易措施主要包括,要求歐盟繼續給予零關稅待遇,尋求與主要出口市場國家簽署自貿協定(FTA),孟加拉國稅局、銀行、出口促進局、股份公司注冊辦公室等部門將建設統一數字平臺以推動貿易便利化,擴大出口發展基金(EDF)規模以滿足向出口導向型產業提供不間斷原材料供應,建立技術發展基金(TDF)以實現出口導向型產業現代化和技術進步,增加EDF潛在產品清單并擴大可享受出口補貼產品清單,提高產品多樣性和國內生產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