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對進口太陽能電池的貿易救濟調查結果遲遲沒有敲定。根據印度國內對太陽能電池貿易救濟調查的反映?反應?,以及對太陽能產業發展的定位,“機工情報”分析認為,印度對進口太陽能電池加征懲罰性關稅或已成為小概率事件。
一、印度懸而未決的太陽能電池貿易救濟措施
自2012年以來,印度對進口太陽能電池共分3次、啟動了8起貿易救濟調查,但是,截至目前,印度均未對進口太陽能電池實施懲罰性措施。
(1)2012年11月23日,印度對原產于中國、美國、馬來西亞、中國臺灣的進口太陽能電池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印度商工部已經于2014年6月作出肯定性裁決,建議對進口產品征收反傾銷稅。但是,印度財政部并未對此建議發布征稅令。2014年7月,印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部部長召集本案的申請人企業,要求放棄該案。
(2)2017年7月,應印度太陽能制造商協會(ISMA)申請,印度商工部對原產于中國、馬來西亞的進口太陽能電池進行反傾銷調查。2018年3月7日,印度太陽能制造商協會向印度商工部提交撤銷反傾銷調查的申請,但表示將會繼續提交新的反傾銷申請,以延長調查時間,并更新至最近的時間。該協會表示,自啟動反傾銷調查以來,2017年7~12月,中國和馬來西亞對印度出口太陽能電池繼續增長,從此前的33%增至45%,出口價格下跌約25%。2018年3月23日,印度商工部決定終止對進口自中國和馬來西亞的太陽能電池的反傾銷調查。截至目前,印方尚未公布國內企業再次申請反傾銷調查的消息。
(3)2017年12月19日,印度保障措施局對進口太陽能電池進行保障措施調查。2018年1月5日,印度保障措施局建議,自2月7日起對進口太陽能電池實施臨時保障措施,征收70%的進口關稅,為期200天。消息發布后,印度國內太陽能電池的下游企業將此案上訴至印度馬德拉斯高等法院。隨即,馬德拉斯高等法院叫停對進口太陽能電池的臨時保障措施。截至目前,印方尚未對該案作出裁決。
二、懸而未決的措施已經影響到印度太陽能發電項目
太陽能電池案件之所以遲遲沒有結果,主要是來自于印度國內下游太陽能發電開發商的阻力。太陽能發電作為太陽能電池的終端需求,直接決定著太陽能電池產業的走向。印度當前正在大力發展太陽能產業,因此,太陽能電池與太陽能發電上下游的較量就被放到了國家戰略層面。
印度作為一個位于赤道附近的熱帶國家,全年日照充足,發展太陽能產業先天條件良好。太陽能發電也成為這個嚴重缺電國度最可行、最經濟的選擇之一。自2014年莫迪上臺以來,就舉全國之力進行能源建設,將太陽能視為印度能源供給的“終極解決方案”,提出大力發展太陽能發電,并決定到2020年將印度的太陽能裝機容量擴大至100吉瓦。后來,該目標的實現時間被延期至2022年3月底。
在政策的推動下,印度的太陽能發電迎來了前所未有的建設高潮。印度市場研究機構Bridge to India統計,自2011年開始印度太陽能市場迅速壯大,新增裝機容量達到540兆瓦。2013年,印度太陽能新增裝機容量首度突破1吉瓦,達到1.2吉瓦,成為全球第七大市場。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印度的太陽能總裝機容量達到19.5吉瓦,其中公用事業規模太陽能裝機容量17.4吉瓦、屋頂太陽能裝機容量2.1吉瓦。
印度太陽能發電的快速發展得益于印度政府的政策支持,更得益于大量低價進口太陽能電池和組件降低了開發商的成本,使得印度企業愿意投資太陽能發電領域。據統計,太陽能電池和光伏組件占太陽能項目成本的50%以上。目前,印度進口太陽能電池所占市場份額超過90%,而其國產電池的市場份額僅為10%。相比印度國產太陽能電池,進口太陽能電池及組件的價格更低,質量更好。印度業界測試,受進口太陽能電池的帶動,自2013年以來,印度太陽能電池價格下降了36%,促使印度太陽能發電項目的電費降低了80%。
盡管2017年是印度太陽能發電項目發展最為強勁的一年,但是,由于受到貿易救濟措施以及港口關稅等諸多不確定因素的影響,印度太陽能發電項目的發展受到了制約。2017年下半年,中國太陽能電池組件平均售價上漲,漲幅達到19%。這給此前獲得太陽能發電項目的開發商造成了成本壓力。與此同時,印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部的新投資項目開始放緩。2017年11月,新項目的投標量下降25 %,降至300兆瓦,新項目的拍賣量從10月份起下降98%,降至5兆瓦。2018年以來,印度馬哈拉施特拉邦的2次太陽能拍賣會以及卡納塔克邦的2次太陽能拍賣均未能吸引足夠的競標者。預計2018年,印度太陽能發電的新增裝機容量將比上年下降22%,降至7.5吉瓦。
距離2022年達到100吉瓦的目標尚有4年多的時間,還有超過80吉瓦的裝機缺口。從印度目前太陽能光伏電站的建設進度看,落實建設條件并非喊口號那么簡單,未來的4年,是印度太陽能產業發展的關鍵時期;受到制約,該目標的實現將成為天方夜譚。
三、采取措施或對全球太陽能電池的供需格局產生影響
印度對進口太陽能電池發起的貿易救濟調查主要是針對中國,這點毋庸置疑,因為中國是全球最大的太陽能電池生產國和出口國,也是印度太陽能電池的主要進口來源國。據印度商工部統計,2017年4~12月,印度自中國進口太陽能電池18.7億美元,約占印度太陽能電池進口總額的87.75%。
在美國對進口太陽能電池實施保障措施后,印度已經成為中國太陽能電池的第一大出口市場。據中國海關統計,2017年,中國對印度出口太陽能電池約占中國太陽能電池出口總額的30%。中國作為全球最大的太陽能電池供應國,主要需求市場發生變化,對中國太陽能電池產業的影響還是很大的。所以,印度作為全球太陽能電池最大的生產國和出口國的第一大出口市場,其對進口太陽能電池的貿易救濟調查動向,不僅關系到中國太陽能電池生產企業的利益,甚至會影響全球太陽能電池的供需格局。
從全球太陽能電池需求來看,中國、日本、歐盟和美國四大重要市場受到本土新能源補貼削減的影響,太陽能裝機新增需求已出現停滯。當前,全球太陽能裝機需求主要受到印度、拉美和東南亞等地區的驅動。其中,印度需求漲勢強勁,2017年,印度已成為繼中美之后全球第三大太陽能需求市場。從供給端來看,全球太陽能電池供應相對過剩,特別是2017年美國、歐盟相繼對中國太陽能電池實施的貿易保護措施進一步加劇了太陽能電池供應相對過剩的局面,太陽能電池的降價趨勢明顯,企業成本壓力加大。
若印度采取貿易保護措施,將進一步擠壓太陽能電池的供應市場,造成全球階段性的產業供需失衡,價格恐將繼續下跌,全球范圍內將形成以價格戰為基礎的惡性競爭。
四、印度已經拿出了扶持太陽能電池發展的新方案
保護國內產業發展是每個政府的職責,對于太陽能電池產業的保護,以及對于太陽能發電產業的保護,印度政府都責無旁貸。兩利相權取其重,印度政府對太陽能發電寄予的期望似乎更大。因此,印度政府決不會以犧牲太陽能發電項目的利益來保護國內的太陽能電池產業。因為對進口太陽能電池征收懲罰性關稅,必將抬高國內太陽能電池售價,增加下游太陽能發電成本,影響太陽能發電項目的裝機進度。
當然,印度政府對本土太陽能電池產業的扶持還是有所動作的。2018年初,印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部發布的一份概念書指出,印度已經安裝并具備生產3.1吉瓦電池的能力,但是國內的電池生產能力“已經過時”。目前,可以利用的只有1.5吉瓦的電池生產能力。印度政府準備提供約17億美元的“直接財政支持”,并設立太陽能制造技術升級基金。印度政府未來的目標是,提供30%的補貼來建立新的工廠,同時擴大現有工廠的規模,5年內創造10吉瓦的太陽能電池生產能力。
但是,印度本土生產太陽能電池即使達到10吉瓦的產能,仍然不能滿足印度太陽能發電項目的需求。據預測,為了實現2022年100吉瓦的太陽能發電目標,印度在接下來的4年內平均需求為20吉瓦/年。也是說,印度每年仍然有一半的太陽能電池需要進口。
五、最終結論
太陽能電池之于印度太陽能產業發展很重,又很輕。很重,是因為印度正在大力發展太陽能產業,作為上游的太陽能電池不可或缺;很輕,則是因為印度的太陽能電池產業相較于太陽能發電產業規模小得多。歸根結底,印度的太陽能電池產業不論規模、價格還是質量都不能完全支撐其太陽能產業發展的宏偉目標,而能支撐印度太陽能產業發展的恰恰是低價進口的太陽能電池,確切地說是中國的太陽能電池。盡管印度政府也有保護國內產業的愿望,但是在選舉政治下,實現宏大的太陽能產業發展目標似乎比保護太陽能電池更有“價值”。所以,雖然印度對進口太陽能電池的貿易保護措施尚未給出明確裁決,但大幅征收懲罰性關稅(之前裁決將征收70%的臨時關稅)或已成為小概率事件。
(機工智庫研究員 史云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