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和歐盟等WTO成員就修改上訴機構規則提交聯合提案。2018年11月26日,歐盟、中國及其他10個WTO成員提交了一項提案,旨在修改有關上訴機構規則,以解決近幾個月來美國針對WTO上訴機構不斷提出的批評。歐盟提交了兩項關于改革上訴機構的提案,其中一項由中國及其他10個WTO成員支持,將解決即將離任的上訴機構成員的過渡規則問題,以及上訴機構發布裁決報告的90天期限,是否應將地方規則視為事實問題,上訴機構過度關注的問題以及是否應將裁決視為先例等。歐盟的第二項提案僅獲得中國和印度的支持,將上訴機構成員限制為單一的、具有更長任期的,并要求爭端解決機構主席有權在離任成員任期屆滿的前6個月開始啟動新成員的遴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