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30日~12月1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出席了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舉行的G20領導人第13次峰會,會議期間,中美兩國元首再次會晤。此次在中美貿易摩擦愈演愈烈背景下的會晤也牽動了全球的神經。
峰會前也是各種聲音不斷,包括中美是否有可能會在此次峰會上就當前的貿易摩擦達成和解,或是解決部分問題的共識等。但盡管特朗普稱中方已經提交了一份相當完整的貿易承諾清單,但特朗普認為這仍然不夠。
特朗普稱,這份清單估計涉及142個項目,但仍然沒有解決特朗普政府所要求的重大結構性改革,并重申了其信念,即美國正在從他對中國征收的關稅中獲得經濟利益。同時,特朗普再次提出2670億美元一攬子關稅也已“準備好”。
路透社消息:中國已就上述問題回應了美國的要求,但沒有透露內容的進一步細節,據悉,主要是對中國此前承諾的重述,但被視為繼續談判的必要起點。而美國財政部副部長大衛·馬爾帕斯(David Malpass)領銜的美國團隊日前通過視頻會議討論了與中國團隊的貿易問題。美國政府此前曾表示,在看到中國提出解決其關切問題的具體建議之前,不會開始正式的貿易談判。
彭博社消息:當前提出的承諾尚未達到特朗普所要求的重大結構性改革的程度,談判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據知情人士透露,G20峰會期間,特朗普可能會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達成一項實質性協議。據悉,此次中方提交的文件大部分內容都是此前的重述,如提高某些行業的外國投資股權上限等,并未包含改變產業政策的承諾,如“中國制造2025”。白宮國家經濟委員會主任拉里·庫德洛(Larry Kudlow)日前表示,雙方已經進行了較低級別的討論,但雙方在中國產業政策和知識產權侵權等問題上的分歧仍然較大。
特朗普政府的最新動向需引起注意:
1.美中經濟安全審查委員會:訴諸WTO協定中較少適用的非侵權索賠條款來質疑中國的貿易行為
美中經濟安全審查委員會在日前向國會提交的報告中指出,美國應與其他盟友合作,根據GATT1994第23(b)條提起針對中國的訴訟,該條規定:
“如一締約方認為,由于下列原因,它在本協定項下的直接或間接獲得利益正在喪失或減損,或本協定任何目標的實現正在受到阻礙,
(a)……
(b)另一締約方實施任何措施,無論該措施是否與本協定的規定產生抵觸”
這種靈活性允許WTO成員使用非侵權索賠來就“GATT/WTO無法達成的政策”提出訴訟,這將使美國能夠挑戰“中國經濟無法滿足的‘開放的、以市場為導向的’條件”。
委員會還提出以下建議:
●要求管理和預算辦公室的聯邦首席信息安全官委員會向國會提交年度報告,以確保涉及中國的供應鏈問題得到充分解決,報告應搜集和評估供應鏈風險管理和計劃;可能影響信息安全和數據安全的信息和通信技術、5G網絡和物聯網設備;以及信息和數據安全漏洞問題;
●國會要指示美國司法部檢查現行美國法律的適用情況,明確外國代理注冊法案就信息材料傳播所要求的標簽問題;
●國會要求國家情報總監制作國家情報評估(NIE)報告,詳述中國“一帶一路”倡議對美國、盟國的區域政治和安全利益的影響;
●指示美國國防部和國土安全部評估中國軍事力量的影響;
●指示國家電信與信息管理局以及聯邦通信委員會確保安全部署5G網絡,及其相關的法定機構問題;
●指示政府問責辦公室對美中技術合作計劃進行評估,包括資金、參與度情況,并提出改善建議;
●指示美國財政部就對朝鮮制裁問題提供有關中國的情況報告,包括涉及的中國金融機構、企業、官員等;
●指示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確定中國國有企業扭曲貿易的做法,并制定政策策略抵制其反競爭行為的影響等。
2.啟動對亞洲投資戰略,要“更新美國與發展中國家的經濟聯系”
2018年11月26日,美國國際戰略研究中心(CSIS)發布題為“更新美國與發展中國家的經濟聯系”的報告。報告稱,美國此前有一種外國援助方法和工具箱,這種方法和工具箱已經過時,并且最多只能對發展中國家的變化作出反應。
下一步或將籌碼目標對準一些發展中國家——報告稱,美國需要更好地與發展中國家進行貿易和投資,將發展中國家視為可以在更深層次圍繞貿易、投資和經濟增長建立伙伴關系的新興國家,并為此建議:(1)制定一項國際經濟戰略,利用現有工具并引入更新的開發融資工具箱。美國國會近期提出了一項兩黨法案,要求總統和未來政府定期制定并向國會提交“國家經濟安全戰略”,且擬議的國家經濟戰略不應僅針對中國競爭,而是將發展中國家均納入其中。(2)更有效地利用現有的工具箱積極參與與發展中國家的商業交易,如美國要對EXIM進行現代化改革,更加重視中小企業融資;要授權第三波企業基金,吸引額外投資進入發展中國家。(3)需要更新“發展融資工具箱”,包括在雙邊發展中引入“整體政府(whole of government)”方式,增加美國駐關鍵地區大使館的商業參與度,積極利用雙邊政府諒解備忘錄及相關的融資、培訓和其他商業支持,建立新的融資機構,如依法新設立美國國際開發金融公司(USIDFC)以及帶有額外融資工具的“美國全球基礎設施倡議”。
針對中國“一帶一路”倡議的抗衡,或啟動對亞洲投資新戰略——美國國會參議院日前通過了一項國際發展投資法案,法案全名為《2018年善用投資促進發展法》(簡稱“建設法”),稱其目標是幫助全球貧困地區興建基礎設施(諸如能源、海港及水務等)和發展經濟。此前一周,眾議院也通過了同樣版本的法案。當時發表的聲明稱,法案將在新興市場建立美國商品市場,也是美國政府抗衡中國“一帶一路”倡議的直接回應,稱屆時美國在這些地區的投資將采用與中國不同的投資方式,并指責中國的投資給許多貧窮國家制造了“債務陷阱”。根據該法案,美國將設立美國國際開發金融公司,屆時美國的發展融資總額將達到600億美元。
3.美國發布更新版301報告,中美談判前的故伎重施?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發布更新后的301報告稱,作為繼續監控和執法工作的一部分,USTR在其報告的更新中指出,中國繼續通過竊取知識產權,建立不公平貿易壁壘以及通過強制技術轉讓獲取敏感技術,繼續藐視國際規則。報告稱,最初的301報告是特朗普政府分3批向中國商品征收2500億美元關稅的基礎,特朗普總統威脅要對另外2570億美元的中國商品征收關稅。USTR在報告中稱,盡管美國做出了關稅和外交努力,中國繼續支持“網絡盜竊和入侵美國公司的商業網絡”,使用“外國投資限制要求或迫使美國公司向中國企業轉讓技術”,并“直接和不公平地促進中國企業對美國公司和資產的系統投資和收購,獲取尖端技術和知識產權,并在國家工業計劃認為重要的行業中實現大規模技術轉讓”。
而根據該更新版的301報告,我們需注意:
下一步或將加大對中國風險投資的審查力度——報告稱,中國在確保尖端技術和知識產權的新手段中越來越依賴于風險投資。根據榮鼎咨詢的數據,2018年1~5月,中國風險投資在美國的投資額達到近24億美元;同時,彭博社的數據也顯示,來自中國的風險投資在11月15日創下歷史新高,2015~2017年,中國投資者參與了美國所有風險投資的10%~16%,而2018年以來至11月15日,中國風險投資者參與了151宗交易,大致與2017年全年167宗交易的頻率一致。
而且,報告認為中國風險投資者在美國的行業聚焦點與中國政府持續關注的新興技術行業領域一致,包括信息和通信技術(ICT)領域、機器人技術和人工智能(AI),尤其是生物技術等。
該更新版報告搜集整理的中國外商投資目錄,2018年版主要變動情況如下:
針對網絡安全問題的力度或將加大——報告稱,USTR自2018年3月發布報告以來,中國增加了對美國網絡攻擊的頻率和復雜程度。根據網絡安全公司Carbon Black日前發布的一份報告,2018年三季度“對制造業企業的攻擊急劇上升”,這種攻擊與中國的經濟間諜活動有關。報告稱,美國司法部已起訴12名中國政府指示的個人和企業實體從15家公司獲取商業機密,“主要是在航空航天和高科技領域”,認為起訴書反映了“中國持續獲取行業秘密及其他有價值的商業信息以支持中國產業政策的決心”。
以上是對近期美國在經貿領域動向的不完全梳理,表明美國在對華問題上的策略似乎有所轉變,從此前的以關稅為主的策略,到目前從地緣布局入手、著眼于全局的方式,這種動向需引起注意。經合組織(OECD)最新預測顯示,如果目前美國對中國的關稅計劃保持不變,世界貿易規模將縮減0.4%,到2021年美國和中國的進口總額將下降約0.75%;且根據現行關稅計劃,預計2019~2020年,美國消費者價格將上漲0.2%;若特朗普政府繼續對中國2670億美元的輸美商品加征關稅,這將覆蓋所有自中國進口的商品,提高的關稅或將致世界貿易下降超過0.6%,美國的消費價格將比其他地區高出0.6%。OECD的預計還顯示,基于當前貿易政策不確定性的增加,加上更嚴厲的關稅可能適用于更廣泛的項目的擔心,或將使全球未來的商業投資計劃脫軌,到2020~2021年,經合組織范圍內的商業投資將平均下降近2%,美國投資將下降3%。
(機工智庫研究員 羅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