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5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原產于中國和印度的進口甘氨酸作出反補貼終裁,同時對原產于印度和日本的進口甘氨酸作出反傾銷終裁。美國商務部作出反補貼終裁認定:中國涉案企業均依據“不利可得事實原則”(AFA)獲得144.01%的懲罰性反補貼稅率(與初裁相同)。具體為:強制應訴企業杰成化工有限責任公司(JC Chemicals Limited)(吉林)和廈門志信化學有限公司(Simagchem Corp.)(福建)均獲得144.01%的反補貼稅率;中國其他企業同樣獲得144.01%的反補貼稅率。此外,在終裁中,美國裁定印度涉案產品的傾銷幅度為7.75%~10.86%、補貼率為3.03%~6.99%;日本涉案產品的傾銷幅度為53.66%~86.22%。
在終裁中,美國商務部認定中國涉案企業存在的補貼項目主要包括:(1)政府低于合理回報為企業提供電力(單項補貼率達20.06%)和工業區用地(單項補貼率達13.36%);(2)政府為國有企業提供優惠貸款、為甘氨酸行業提供的政策性貸款、國債貸款、出口信貸、為甘氨酸生產商和出口商提供的分類優惠貸款等各種優惠貸款;(3)地方政府出口援助基金、發展著名出口品牌和中國世界頂級品牌的中央政府補貼、江西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基金等專項撥款;(4)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根據新稅法下研發所得稅的稅收抵免、國內企業購買國產設備所得稅抵扣、固定資產投資的稅收減免、出口導向型外商投資企業的所得稅優惠、外商投資企業購買國產設備所得稅抵扣等稅收優惠政策。
根據美國商務部公布的相關法律程序,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將于2019年6月10日作出反補貼產業損害終裁,若最終認定對美國國內同類產業造成了實質損害,美國商務部將于2019年6月17日發布反補貼征稅令。2018年4月20日,美國商務部宣布,應美國企業GEO特種化學品公司(GEO Specialty Chemicals,Inc.)和查特姆化學品公司(Chattem Chemicals, Inc.)的申請,對原產于印度、日本和泰國的進口甘氨酸(Glycine)啟動反傾銷調查,同時對原產于中國、印度和泰國的進口甘氨酸啟動反補貼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