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3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進口復合編織袋作出反補貼行政復審調查終裁。此次行政復審調查是美國商務部于2019年10月7日立案,調查期為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涉案產品海關編碼為63053300.50、63053300.80。
美國商務部作出終裁認定:
(1)山東壽光健元春有限公司(Shandong Shouguang Jianyuan Chun Co., Ltd.)和山東龍興塑料產品公司(Shandong Longxing Plastic Products Co., Ltd.)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相關信息,因此補貼率均為398.62%;
(2)包括蒼南縣嘉樂制袋有限公司(Cangnan Color Make The Bag)、昌樂寶都塑料有限公司(Changle Baodu Plastic Co., Ltd.)、江蘇豪盛塑料有限公司(Jiangsu Hotson Plastics Co., Ltd.)、寧波永峰包裝用品有限公司(Ningbo Yong Feng Packaging Co., Ltd.)、山東友聯塑編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Youlian Co., Ltd.)在內的18家企業在調查期內沒有可審查交易,因此最終決定取消對這些企業的此次行政復審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