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出口管制法》從12月1日起生效,將在多個方面對中國的技術、產品及原材料出口實行有條件的管制。其中有規定稱,將對任何“濫用出口管制措施,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的國家或地區,實施對等措施,這被視為抗衡美國的貿易制裁。對此,日本經濟產業大臣梶山弘志表示,日本政府高度關注中方會如何運用《出口管制法》,也會擔心該法律存在造成供應鏈斷裂的風險。據日本媒體報道,日本多個經濟團體擔心,中國的管制法規會對日企與中國之間的貿易及投資造成顯著負面影響,并帶來各種風險。例如中國出口的原材料,在日本境內加工后要再出口到其他國家時,也可能成為新法例下的管制對象,使日本企業受到牽連。為此,日本企業要求日本政府與中方磋商。梶山弘志還稱,在中國的《出口管制法》下,哪些項目會成為管制對象目前仍不清楚,日本政府必須就該法例做好應對措施,防范日本企業在中美市場的經濟活動受到影響,日本政府也會站在前線隨時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