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調查機關初步認定,原產于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存在補貼,決定自12月11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于澳大利亞的相關葡萄酒時,應提供臨時反補貼稅保證金,各公司比率為6.3%至6.4%。此次調查范圍為,原產于澳洲的進口裝入2升及以下容器的葡萄酒。據報道,商務部此前已裁定,原產于澳洲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存在傾銷,決定自11月28日起采用保證金形式對上述產品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各公司保證金比率為107.1%至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