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我國目前已核準了《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并且希望其他國家“能夠加速推進”。根據規定,協定生效需15個成員中至少9個成員批準,其中要至少包括6個東盟成員國和中國、日本、韓國、澳大利亞和新西蘭中至少3個國家,這些國家批準60天后,協定方可生效。目前,除中國外,各成員都已開啟國內的法律審批程序,旨在推動協定早日生效實施。2月24日,日本政府在內閣會議上通過了RCEP的批準程序,力爭在本屆國會獲批,而本屆國會將于今年6月底前結束,這意味著日本可能在6月才會批準該協定。新加坡官員曾在去年11月表示,RCEP“將在未來12個月內很快得到批準”,但目前沒有確切消息更新。由于澳大利亞近期跟中國陷入貿易爭端,國際上預期RCEP的核準可能會在澳大利亞變得艱難。泰國則在今年2月9日向議會提交了RCEP的批準申請。2月11日,泰國副總理朱林·拉克薩納維西特表示泰國已經批準了該貿易協定。復旦大學國際政治學教授賀平認為,預計該協議的核準在東南亞將不會受到阻礙。中國先后于11月18日、12月1日、2月3日連開三次國常會部署RCEP的落地生效,提前其他國家3個月核準了該協定,顯示出中國積極推動RCEP落地的心態。從公開消息中可以看出,目前只有中國和泰國提前正式核準了RCEP,其他國家仍然在走本國國會的批準程序。RCEP正式生效需要各國效仿中國,加速國內批準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