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務部等6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高質量實施<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的指導意見》,為企業開拓貿易投資機遇提供指引。作為全球最大的自由貿易協定,RCEP今年1月1日生效以來,推動東亞主要經濟體加快形成統一大市場,給各成員國經濟發展帶來新機遇,為促進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提供了新動力。面對逆全球化浪潮,中國、東盟10國、日本、韓國、澳大利亞、新西蘭等15個經濟體共同簽署了RCEP。從此次6部門出臺的《意見》來看,這一協定涉及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原產地規則、知識產權、電子商務等多個領域的開放承諾與規則,彰顯了東亞各經濟體共同削減各類顯性或隱性壁壘、構建統一市場的決心。特別是在RCEP簽署之前,中、日、韓東亞三大經濟體之間只有中韓簽署了自由貿易協定,此次三大經濟體首次同時參加同一個自由貿易協定,將直接助力中日韓自由貿易協定等東亞地區更高水平的自由貿易協定談判,客觀上對形成高品質的東亞大市場、促進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將發揮重要作用。在服務貿易開放、關稅減讓等傳統經貿規則領域以及數字貿易等新規則領域,RCEP均實現了規則高標準和適用性的平衡,也建立了靈活機制以鼓勵發展中經濟體盡可能采用高標準規則。RCEP在提升地區服務貿易政策透明度、維護外商投資權益等方面做出了更嚴格且具有可操作性的規定,日本、韓國、印尼等7個經濟體以負面清單的方式給出了服務貿易的開放承諾,泰國、菲律賓等國也以正面清單形式不同程度地擴大了本國旅游業、教育服務和航空運輸服務等領域的開放承諾。同時,RCEP明確要求除維護國家安全等特殊原因外,各方不得阻止業務數據和信息跨境傳輸,為各方開展數字貿易等新型合作創造良好的環境。此外,RCEP在關稅減讓商品種類上進一步擴容,不少產品均首次出現在相關國家關稅減讓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