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發布文號】公告2013年第27號
【發布日期】2013-05-1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2011年11月18日,商務部發布2011年第82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涂布白卡紙(以下稱被調查產品)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商務部對被調查產品是否存在傾銷和傾銷幅度、被調查產品是否對國內產業造成損害及損害程度進行了調查。
2013年4月2日,本案申請人寧波中華紙業有限公司、寧波亞洲漿紙業有限公司、中冶美利漿紙有限公司和山東晨鳴紙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國內涂布白卡紙產業提出撤銷涂布白卡紙反傾銷調查申請,并請求終止涂布白卡紙反傾銷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商務部決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終止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涂布白卡紙的反傾銷調查。
特此公告。
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關于終止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涂布白卡紙反傾銷調查的決定.pdf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