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青島海關發布消息,該關已于1月12日接收青島港財務公司為其成員單位開具的進口關稅保函,今后青島港集團項下進出口公司可以憑其財務公司保函辦理海關通關業務。這是全國首家港口集團財務公司參與海關稅收擔保改革試點。
進出口企業申請提前放行貨物或辦理海關特定業務時需要向海關提供擔保。傳統模式下,進出口企業憑銀行保函或保證金辦理海關稅收擔保業務。2017年,青島海關在全國首創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擔保模式,集團內進出口公司由集團財務公司提供稅收保函,向海關申請辦理擔保通關手續,進一步豐富了擔保主體。該擔保模式允許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參與海關稅收擔保,可以明顯降低企業擔保成本,簡便保函手續辦理,節省了企業財務人員多次往返銀行的人力物力成本。
近年來,港口行業大力拓展全程物流,代理報關、貿易等業務規模快速上升,稅收擔保需求較大。港口集團財務公司參與海關稅收擔保改革,將為企業帶來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務,更大限度發揮和釋放改革效能。“大大減輕集團成員單位進口通關擔保的資金壓力。”青島港財務公司總經理助理李婕表示,港口集團財務公司參與海關稅收擔保改革試點,對港口貿易領域發展可以起到很好的帶動作用。
據了解,集團財務公司擔保是青島海關多元化擔保創新一攬子舉措之一。為拓展關企合作互信的新模式,降低企業通關成本,青島海關先后推出了針對大企業的集團財務公司擔保創新,針對中小企業等開展海關“同業聯合擔保”“銀關保”等企業增信擔保創新,為企業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提供新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