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2018年7月6日,美國海關正式開始對301調查第一階段征稅產品清單(清單1)中的818項產品征收額外25%的關稅,涉及大約340億美元的中國進口貨物。該清單涉及我會會員企業的產品主要為電工器材、自動數據處理設備零附件、儀器儀表、機械基礎件、輕工機械等。
同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公布了產品排除程序,允許美國利害相關方就清單1中的產品申請排除豁免。相關排除程序的具體內容如下:
一、申請人:
美國利害相關方,包括商協會。
二、申請方式:
排除申請應登陸www.regulations.gov網站,之后輸入案號USTR-2018-0025,點擊“comment now”進行網上提交。
三、相關時間:
公眾應在措施生效起90日內,即2018年10月9日以前申請產品排除。此外,排除申請公開后14日內,公眾可就該申請作出評論。為期14日的評論期截止后,利害相關方有7天時間就針對該申請的任何支持或反對的評論作出回復。
四、申請內容:
為方便審核產品申請排除,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建議申請人使用其提供的表格模板進行申請,該表格將公布在www.regulations.gov網站USTR-2018-0025下的檔案中。
如果無法使用該表格,在申請中同樣也應包含如下內容。
1.對申請排除的產品的物理特性(例如:尺寸、材質構成或其他特性)進行描述,以將其與同一8位海關稅則號下的其他產品相區分;
2.提供產品對應的10位海關稅則號;
3.可提供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實施排除所需的信息(即能夠幫助海關快速確認被排除商品的方法);
4.申請人在過去3年內每年購買的該進口自中國的產品的數量和價值,如申請人為商協會,請提供會員的相應數據。如果無準確的此類數據,請提供估計的數量和價值,并解釋估計的基礎;
5.就下列問題作出回答:
1) 該產品是否只能從中國進口?該產品或其類似產品能否從美國或第三國獲得?
2) 就該產品實施額外關稅是否會對申請人或其他美國利害相關方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害?
3) 該產品是否具有戰略重要性,或是和“中國制造2025”或其他中國產業計劃相關?
6. 其他申請人認為和評估申請相關的信息。
五、申請注意事項:
1. 一個產品提出一項申請,如有多項產品,則應分別提出。
2. 申請人需提交一份聲明,保證所提交信息完整且真實。
3. 如果申請包含保密信息,則需同時提交公開版及保密版,且在文件名中表明版本性質。用BC代表保密版,用P代表公開版。
以上內容根據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發布的公告整理翻譯,其他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可參考公告原文:https://ustr.gov/about-us/policy-offices/press-office/press-releases/2018/july/ustr-releases-product-exclusion
對于成功申請排除的產品,美國將在《聯邦公告》(Federal Register)上公布。排除的有效期為公布之日起1年內,此外可追溯至2018年7月6日。
此外,針對第二階段征稅產品清單(清單2)的公眾意見征求程序也仍在進行中,我國和美國的相關利益各方皆可申請清單2產品的排除。清單2涉及我會會員企業的產品主要為光伏產品、電工器材、機械基礎件、農業機械及零部件等。該清單的公眾意見征求程序的具體內容如下:
一、申請人:
中國利害相關方、美國利害相關方。
二、申請方式:
排除申請應登陸www.regulations.gov網站,之后輸入案號USTR-2018-0018,點擊“comment now”進行網上提交。
三、申請時間:
美國時間2018年7月23日前。
四、申請內容:
申請排除此類產品的相關正當理由。
建議相關產品在清單1中的企業盡快聯系美國客戶或進口商按照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的要求在10月9日前提交產品排除申請。企業還可鼓勵美國客戶或進口商請求美國相關商協會作為企業代表申請產品排除。
此外,相關產品在清單2的企業也盡量聯系美國客戶或進口商在7月23日前提交評論意見,同時也可自行提交意見申請排除產品,以爭取關稅豁免。
關于兩階段征稅措施的具體內容、清單1和清單2的差別、應對建議請點擊閱讀原文,查看我會之前發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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