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新一代電子支付的企業需要什么條件?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74號《關于推廣新一代海關稅費電子支付系統的公告》
四、符合以下條件的進出口企業,可以使用新一代電子支付系統:
(一)中國電子口岸的入網用戶,取得企業法人卡及操作員卡,具備聯網辦理業務條件;
(二)與海關和商業銀行簽訂電子支付三方合作協議;
(三)符合海關總署其他相關規定。
注:答案摘自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74號《關于推廣新一代海關稅費電子支付系統的公告》第四條。
我企業進口了一批法定檢驗檢疫的商品,但聽說海關總署已全面取消入境貨物通關單,請問我司進口申報時報關單隨附單證欄應該如何填寫?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50號《海關總署關于全面取消<入/出境貨物通關單>有關事項的公告》
一、涉及法定檢驗檢疫要求的進口商品申報時,在報關單隨附單證欄中不再填寫原通關單代碼和編號。企業可以通過“單一窗口”(包括通過“互聯網+海關”接入“單一窗口”)報關報檢合一界面向海關一次申報。如需使用“單一窗口”單獨報關、報檢界面或者報關報檢企業客戶端申報的,企業應當在報關單隨附單證欄中填寫報檢電子回執上的檢驗檢疫編號,并填寫代碼“A”。
注:答案摘自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50號《海關總署關于全面取消<入/出境貨物通關單>有關事項的公告》第一條。
我司有批材料想要發到國外辦理出境加工,想要提前了解下賬冊核銷的方式?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69號《關于出境加工業務有關問題的公告》
十一、出境加工賬冊按以下方式進行核銷:
(一)出境加工賬冊采取企業自主核報、自動核銷模式,企業應于出境加工賬冊核銷期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海關核報出境加工賬冊。
(二)出境加工貨物因故無法按期復運進境的,企業應及時向主管海關書面說明情況,海關據此核扣復運進境商品數量。
(三)對逾期不向海關核報的出境加工賬冊,海關可通過電子公告牌等方式聯系企業進行催核。催核后仍不核報的,海關可直接對賬冊進行核銷。
(四)對賬冊不平衡等異常情況,企業應作出說明并按具體情況辦結相應海關手續后予以核銷;需要刪改報關單的,企業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和撤銷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20號)辦理。
注:答案摘自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69號《關于出境加工業務有關問題的公告》第十一條。
請問什么樣的企業可以申請白糖進口關稅配額?
答:您好!根據商務部公告2017年第59號《關于2018年食糖進口關稅配額申請和分配細則的公告》
二、申請企業類型
(一)國營貿易企業;
(二)具有國家儲備職能的中央企業;
(三)持有2017年食糖關稅配額且有進口實績(不包括代理進口)的企業(以下簡稱有實績申請者);
(四)2016年日加工原糖600噸以上(含600噸)或食糖年銷售額4.5億元以上(含4.5億元)的食糖生產企業;
(五)以食糖為原料從事加工貿易的企業。
注:答案摘自商務部公告2017年第59號《關于2018年食糖進口關稅配額申請和分配細則的公告》第二條。
(來源:12360海關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