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德國海關將更嚴格的對進口貨物數據進行核查。
船公司表示,對于所有在德國漢堡港(Hamburg)和布萊梅港(Bremerhaven)卸貨的進口貨物,承運人有責任在船舶抵達前的24個工作小時向德國海關當局發送完整和正確的進口艙單。
這份艙單傳送必須包括所有裝載的集裝箱,并與已發出的承運人文件保持一致。
▲船公司通知
為了防止問題的發生,以及由此造成的貨物清關費用,船公司希望:
舉例:
修改后的海關艙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