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8月21日消息,為促進貴州省開放平臺建設,提升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根據《國務院關于同意設立遵義綜合保稅區的批復》和《海關總署關于遵義綜合保稅區規劃建設有關事宜的函》的有關要求,省政府近日就支持遵義綜合保稅區創新發展提出意見。
意見全文如下:
一、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
(一)總體要求。搶抓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重大機遇,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對遵義提出的“堅持紅色傳承、推動綠色發展,奮力打造西部內陸開放新高地”的要求,立足遵義,依托黔北,輻射黔川渝結合部,面向國際,以改革創新為引領,以發展外向型經濟為核心,創新機制、完善政策、優化服務,努力把遵義綜合保稅區打造成為“遵義對外開放主陣地、黔川渝結合部開放主平臺、西部內陸開放示范區、全國特色綜合保稅區”。
(二)發展目標。到2020年,遵義綜合保稅區及其托管區和配套區(以下統稱遵義綜合保稅區)實現快速發展,基礎配套日益完善,產業初具規模,年總產值達到350億元、年外貿進出口額達到15億美元;到2022年,基礎配套基本完善,產業形成規模,年總產值達到500億元、年外貿進出口額達到20億美元;力爭通過10年努力,實現跨越發展和產業集聚發展,年總產值達到1000億元、年外貿進出口額達到50億美元。
二、支持政策
(三)支持管理體制機制創新。探索建立企業化管理、市場化運作工作機制,建立薪酬激勵機制,實現機構精簡、決策高效、服務優良、科學發展。遵義綜合保稅區與新蒲經濟開發區聯動融合發展,新蒲經濟開發區作為托管區和配套區,與遵義綜合保稅區實行統籌區內區外、統籌開發建設、統籌產業發展、統籌招商引資、統籌人員使用等“五個統籌”。遵義綜合報稅區管委會負責遵義綜合保稅區的產業發展、招商引資、規劃建設、運營管理。遵義綜合保稅區相關行政社會事務的管理職能職責由所在地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海關、工商、稅收、金融、公安等相關部門在遵義綜合保稅區派駐機構人員或設立服務窗口,遵義綜合保稅區管委會負責為相關部門開展工作提供協調和服務。
(四)支持在內陸投資貿易便利化上先行先試。充分用好上海市與遵義市東西部扶貧協作結對機遇,學習推廣上海等自由貿易試驗區先進經驗,支持遵義綜合保稅區在投資貿易便利化上先行先試。推行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申請“一窗受理”制度。全面推行“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電子營業執照和“一址多照”改革;積極推行“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負面清單以外領域外商投資企業商務備案與工商登記實行“一口辦理”。積極推行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整合商務、退稅、外匯結算、海關報關報檢等與國際貿易有關的辦理事項,拓展政務、物流、數據、信息等特色服務功能,推廣貨物申報、企業資質、許可證辦理功能,優化口岸管理和服務機制。支持在全面落實出口退稅政策的基礎上,優先推廣外貿信貸通等業務。積極推行“通關一體化”,促進遵義綜合保稅區與口岸實現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支持監管創新,按照“一線放開、二線安全高效管住”的原則,復制推廣“批次進出、集中申報”“智能化卡口驗放”“保稅展示交易”“境內外維修”“集中匯總納稅”“倉儲貨物按狀態分類監管”“簡化無紙通關隨附單證”等自貿區改革試點經驗。
(五)產業支持政策。支持遵義綜合保稅區大力發展以大數據為引領的智能終端產業、以綠色生態為特色的輕工產業、以航天航空配套為主的裝備制造產業,相關產業的開放型經濟重大項目優先在遵義綜合保稅區布局。對符合產業資金支持條件的項目,省級有關部門在國家政策范圍內通過股權、債權、貼息、以獎代補等方式予以支持。推進貴州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相關重大政策、重大項目和試點示范在遵義綜合保稅區先行先試。支持遵義綜合保稅區開展跨境電商業務、申報汽車平行進口試點,創新離岸外包全程保稅監管模式,申報建設進口肉類、進境水果或其他與產業發展相適應的指定口岸。對遵義綜合保稅區創新發展各類急需緊缺人才,以及符合我省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制度規定條件的,可參照《貴州省高層次人才引進綠色通道實施辦法(試行)》(黔人領發〔2013〕5號)、《貴州省高層次人才服務指南》制定本地的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辦理指南,對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發放相關服務綠卡。其中符合A、B類服務綠卡發放條件的人才,可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申報辦理A、B類服務綠卡。支持遵義綜合保稅區在新型工業化、現代服務業發展等領域開展標準化試點。支持申報國家級、省級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檢驗檢測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鼓勵建立各類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和協同創新中心,創建國家成果轉化服務示范基地。支持開展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試點。
(六)財稅支持政策。對符合省商務發展資金支持方向、省商務基金投資方向的項目,采取項目貼息、以獎代補、承接東部加工貿易產業梯度轉移、股權、債權等方式支持遵義綜合保稅區建設。省級分配遵義市的地方政府債券資金,遵義市要按照債務限額管理的相關規定,優先向遵義綜合保稅區分配。加大對遵義綜合保稅區符合條件項目申報基金的支持力度,對符合各類政府性引導基金的項目予以傾斜。遵義綜合保稅區建設資金貸款享受國家級開發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貸款的貼息政策。遵義綜合保稅區內符合國家西部大開發產業政策的電子信息、智能終端、特色輕工、裝備制造等企業,按規定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七)土地支持政策。對遵義綜合保稅區建設用地年度計劃指標實行省級單列直報,根據遵義綜合保稅區規劃,對新增建設用地需求予以優先保障。
(八)金融支持政策。鼓勵支持境內外金融機構在遵義綜合保稅區內設立分支機構或辦事處。引導各方爭取信貸規模,創新金融產品,加大信貸投入和聯合融資支持。鼓勵政策性金融機構積極利用政策性金融手段支持發展。支持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積極探索離岸金融、跨境支付、信托、債券等金融創新。利用業務補助、保費補助等政策措施,鼓勵國有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為區內企業提供多元化融資擔保服務。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產業投資等各類股權投資基金。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中小企業私募債、信托計劃等債務融資產品,鼓勵支持符合法定條件的企業上市融資。
(九)外匯支持政策。支持探索建立與內陸綜合保稅區發展相適應的外匯管理新體制,實現跨境貿易投資、融資便利化。簡化貨物貿易外匯業務辦理程序和手續,促進加工貿易發展和轉型升級。簡化跨境人民幣審核業務流程,支持企業使用人民幣開展跨境貿易結算。鼓勵和支持區內符合條件的跨國企業開展跨境人民幣資金集中運營業務、開展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對綜合保稅區內A類進出口企業,取消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和貿易信貸的事前比例管理,同時出口收匯不受額度限制。將綜合保稅區服務貿易審核權限下放到外匯指定銀行,取消10萬美元特殊服務貿易付匯審批。對入駐綜合保稅區的金融機構,按照“統一受理、統一審查、快速驗收”的方式,高效辦理金融機構各項外匯業務準入和系統驗收工作。
三、組織保障
省綜合保稅區工作領導小組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遵義綜合保稅區建設發展的決策部署,加強指導和協調解決遵義綜合保稅區建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遵義市人民政府要切實發揮遵義綜合保稅區建設發展的牽頭作用。省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職,加大支持力度,優化辦事流程,加快工作進度,細化工作措施。省有關部門、遵義市人民政府、遵義綜合保稅區管委會要根據職責,將本文件制定的支持政策細化分解,明確時限,責任到人,確保工作任務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