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2012〕64號
2012年7月30日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建設經濟強省、促進外貿發展方式轉變提供持續有力的支撐,現就全省加快外貿轉型基地建設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轉變外貿發展方式為主線,按照“適度規模、優化結構、合理布局、提高質量、持續發展”的要求,依托特色產業聚集地,建設一批外貿轉型基地,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延伸產業鏈,提高附加值;以行業龍頭企業為重點,培育一批外貿轉型示范企業,促進企業轉型升級,提高產品質量和出口效益,提升我省出口商品的國際信譽和影響力,實現出口向集約化、品牌化、高端化發展。
(二)主要目標。在全省范圍內,構建發展目標明確、布局合理、結構優化、層次分明的外貿轉型基地體系。經過5-10年的建設,我省外貿轉型基地公共服務體系不斷完善,管理創新能力和出口內生動力顯著增強,對全省外貿出口的貢獻率逐年提高;企業技術創新和品牌培育能力顯著增強,自主品牌市場占有率和品牌附加值明顯提高。力爭到2020年,建成國家級基地10個、省級示范基地50個、示范企業100家。
(三)基本原則。按照“試點、總結、提升、推廣”的要求,堅持提升出口競爭力,以轉型升級為導向,通過技術創新、品牌培育,提高產品附加值,提升外貿企業國際競爭力;堅持產業與貿易融合發展,通過戰略性嫁接與合作,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大力發展機電和高新技術產業,把產業優勢轉化為出口優勢;堅持有序推進梯度培育,通過認定一批、培育一批、推薦一批,實現外貿基地在規范中加強、在有序中發展;堅持政策扶持合力共建,充分利用各級政府的政策資源和有關部門職能優勢,形成培育、扶持、共建的合力。
二、主要任務和工作內容
(一)提高示范基地建設水平。以延伸產業鏈、提高附加值為重點,促進特色產業及配套產業轉型升級;以完善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為重點,著力推動產品設計、公共試驗檢測、公共技術研發、公共認證及注冊服務、農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國際營銷服務、國際孵化器、公共交易、公共展示、公共信息、公共培訓、公共物流等平臺建設;以培育區域性、行業性品牌優勢為重點,提高品牌培育意識和商標注冊、運用、管理和保護能力;以擴大國際市場份額為重點,加大抱團開拓國際市場力度;以特色產業協調發展為重點,加快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
(二)提升示范企業培育質量。鼓勵企業開展對國外先進標準的研究,加大新產品研發和技術更新改造力度,提高企業適應市場和技術環境變化能力;鼓勵企業實施品牌戰略,加大對自主品牌的投入和培育,提高自主品牌出口份額和國際市場影響力;指導企業重視知識產權保護,支持開展專利申報、商標國際注冊、國際標準認證,從戰略、管理、傳播各個層面提升企業的管理水平;鼓勵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支持企業擴大境外銷售渠道,建立和完善境外營銷網絡;支持企業逐步向產業鏈高端延伸,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三)繼續推動國家級基地建設。按照國家級基地建設工作要求,促進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再上新臺階。不斷提高基地在技術、質量、品牌、服務等方面的外貿競爭新優勢。繼續完善工作制度,進一步提高基地在全國同行業中的地位;繼續做好國家級基地申報工作,積極推薦條件成熟的省級基地升格為國家級基地。
(四)編制好基地建設規劃和產業發展規劃。各地要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合理確定基地公共服務平臺功能、數量和規模,優化產業結構和布局,完善服務體系。以人才培訓、市場信息、準入標準、產品創新、質量提升、品牌培育、市場開拓、宣傳推廣、救濟應對、貿易便利等十大環節為重點,制定基地建設工作專項規劃、配套辦法和專門措施;圍繞延伸產業鏈、優化產業結構、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等發展目標,堅持高標準、高規格編制基地產業發展規劃、環評規劃、總體規劃及控制性詳細規劃,不斷增強基地在國際市場的創造力、競爭力和影響力。
(五)加強基地宣傳推廣。加強對基地的宣傳推介,提升基地區域品牌在國內外市場的知名度、影響力和整體形象。加大宣傳力度,適時邀請駐華使領館、駐外經商機構等到基地參觀訪問;利用新聞、報刊等多種媒體對基地進行宣傳推介;對全省外貿轉型基地進行整體策劃和推介,采取展會統一標識、戶外廣告宣傳、制作專題宣傳材料等多種形式,宣傳建設經驗和成果,打造整體品牌優勢。加大調研力度,通過基地現場會、座談會等互動活動,增強相互間的學習和交流,及時解決工作中的難點和焦點問題。
(六)定期開展示范基地和示范企業認定工作。按照公開、公平、公正、透明、規范的原則,制定示范基地和示范企業認定工作方案,明確認定范圍、認定標準、認定辦法和認定工作程序,定期認定,由省政府統一命名并授牌。適時確認一批重點聯系的出口聚集區和重點聯系的出口骨干企業,形成穩固的“認定一批、培育一批、推薦一批”梯度發展的建設格局。
三、保障措施及扶持政策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對外開放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全省基地建設工作的領導,做到統一規劃、部署、指導、協調和管理。省商務廳負責綜合協調基地建設工作,相關部門積極支持,按照“統籌協調、明確責任、協同配合、整體推進”的原則,完善工作體制機制,形成橫向聯合、縱向聯動的工作機制,加快外貿轉型基地建設。
(二)規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示范基地和示范企業認定工作制度,規范各項工作程序。積極推動基地特色產業商協會等社團組織建設,增強行業組織的凝聚力,提高服務水平。完善外貿統計制度,強化對基地的跟蹤監管功能。建立通報和考核制度,堅持每半年通報一次,每3年考核一次,根據考核結果,做出“考核通過、限期整改、取消命名并摘牌”等相應決定。對考核不合格的,限期半年進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或發生重大違法案件和擾亂國內、國際市場行為的,取消示范基地、示范企業稱號并予以摘牌。
(三)加大財稅政策支持。從明年起完善和規范省級開放型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充實資金規模,不斷加大對外貿轉型基地建設的支持力度。各設區市及產業集中度較高的縣(市)要根據本地實際,周密規劃,科學論證,設立專項資金,制定配套政策,積極培育外貿基地。省財政優先保障稅務部門及時足額兌現基地骨干企業和示范企業出口退稅。
(四)強化金融、土地政策支持。鼓勵省內商業銀行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對基地企業開展進出口信貸業務,強化金融支持,簡化融資手續,降低融資成本;支持融資性擔保機構擴大基地內中小企業進出口融資擔保業務;加大人民幣跨境結算政策、實務培訓力度。加大出口信用保險政策支持力度,對基地內企業和示范企業保費、限額管理費等予以重點傾斜;支持企業在信用保險項下進行貿易融資;建立快速理賠通道,提高對基地企業理賠案件的處理速度;對基地企業免費提供全球風險預警信息。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支持外貿轉型基地建設,增加土地供應,完善基礎設施建設,集中精力建設一批外貿轉型基地,為我省對外貿易持續、健康和穩定發展奠定基礎。
(五)著力優化發展環境,提高貿易便利化水平。商務部門要在許可證管理服務下延、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開拓國際市場、推廣電子商務、重點展會組織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檢驗檢疫部門要對基地內企業和示范企業的進出口貨物,優先辦理檢驗檢疫手續,減少抽檢頻率和抽樣數量,降低查驗比例,擴大“綠色通道”、“直通放行”、“快速核放”、“出口免驗”的實施面。海關部門要支持外貿轉型基地建立保稅倉庫,增強通關能力;積極辦理區域通關手續,方便基地企業就近報關,提高通關效率。稅務部門要加大對出口退稅新政策的解讀和培訓輔導力度,簡并出口退稅報表,減少審批周轉環節,加快出口退稅進度。通過優化環境,為外貿轉型基地建設和發展創造良好的軟硬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