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流經12個省市,在湖北境內就達1060公里,是12個省市里最長的一段。長江是湖北的生命之河、文明之源,也是湖北走向未來的生態資本。2018年1月,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復了《武漢長江中游航運中心總體規劃》,提出2020年武漢基本建成長江中游航運中心,2030年武漢水港吞吐量要進入全球內河前三,空港貨運量要進入世界前十且呈逐年上升趨勢的目標。為進一步推動長江中游地區參與“一帶一路”建設,促進武漢長江中游航運中心建設及其與湖北自貿試驗區的聯動發展,2018武漢長江中游航運中心建設與法治保障專題研討活動在11月24日于武漢舉辦。
該活動由中國貿促會貿易投資促進部主辦,中國貿促會湖北自貿服務中心、貿仲委湖北分會、長江海商法學會、湖北申簡通律師事務所等單位承辦,湖北省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陳洪波、中國貿促會發展研究部副巡視員俞海燕、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周佳念出席并致辭。湖北省人大法制委員會、湖北省高院、湖北省交通廳等部門的相關領導,以及來自中國貿促會、有關高校的資深專家和相關行業企業的負責人約180余人參加了本次活動。
據活動組織方介紹,本次活動內容豐富,既有政策宣介,也有建言獻策,還有具體的案例解析,滿足了參會各方的不同需求。
在政策宣介方面,湖北省港航局綜合計劃處處長劉迪解讀了《武漢長江中游航運中心總體規劃》,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處長王東解讀了湖北自貿試驗區相關金融政策,武漢新港管理委員會副主任、武漢新港空港綜保區管理辦主任劉振興則講述了武漢航運中心與新港空港綜保區的歷史與未來,武漢金控集團投資發展部總經理方萌介紹了長江國際航運金融港。
在建言獻策方面,各方針對長江中游航運中心建設中的理論與實務問題,結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海商法修訂的立法要求進行了討論。武漢海事法院院長呂小武、華中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袁發強等業內人士認為,修改《海商法》將為武漢建設長江中游航運中心提供機遇。例如,袁發強就說:“當前的航運市場是統一的,我們不能以人為方式,例如通過立法的方式將其分割開來。在未來,內河航運與海運的差別不斷趨近,將內河航運內容列入《海商法》,有利于打通水路運輸市場的血脈,使內貿與外貿互相促進發展。”
在具體問題解決方面,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理事、中國、新加坡海事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莫世杰介紹了國際航運中心海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經驗與啟示,大連海事法院海事庭庭長孫光就提貨單與倉單分離時港口經營人放貨選擇的考慮提出了建議,中交第二航務工程局法務合約部總經理助理胡先濤則介紹了如何解決港口工程建設爭議的經驗等等。記者在會場看到,參會企業經常用手機拍下嘉賓的PPT,有的人筆記也已經密密麻麻,遇有不懂的問題,企業也踴躍提問。一位參會企業告訴記者:“本次活動選題務實,方向精準,一些十分細碎的知識點都有介紹到,獲益匪淺。”
值得一提的是,中國貿促會的附設機構貿仲委和中國海仲也為武漢長江中游航運中心總體規劃提出了自己的建議。貿仲委監督協調處處長姚俊逸介紹了貿仲商事仲裁實踐與航運中心建設,中國海仲業務發展處副處長齊驥介紹了如何發揮中國海仲專業特色和功能作用,助力長江中游航運中心建設。齊驥說:“促進航運中心建設,需要建設好法律服務軟環境,應大力發展海事仲裁等高端海事服務業。海事仲裁是中國商事仲裁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優良的海事仲裁服務作為航運軟環境的一個重要因素,對于吸引物流、資金、信息、人才等航運要素、提高附加值航運服務的市場集聚度也有積極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