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號公告的出臺原因及理解重點
2020年11月24日,生態環境部、商務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海關總署聯合發布2020年第53號公告(關于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53號公告”),明確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固體廢物,禁止我國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
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在新時期新形勢下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是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保護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一項重要制度改革。同時,這一舉措可以在防止我國成為垃圾傾倒國的同時,提高我國再生資源回收率,升級改造我國制造業標準,降低資源對外依存度。
53號公告的理解重點包括:
01
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固體廢物,禁止我國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
02
生態環境部停止受理和審批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的申請。
03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監管場所[包括保稅區、綜合保稅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物流中心(A/B型)、保稅倉庫等保稅監管場所]內單位產生的未復運出境的固體廢物,按照國內固體廢物相關規定進行管理;需出區進行貯存、利用或者處置的,應向所在地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監管場所地方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海關不再驗核相關批件。
04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監管場所外開展保稅維修和再制造業務單位生產作業過程中產生的未復運出境的固體廢物,參照第三款規定執行。
43號公告和78號公告的出臺原因
及理解重點
為規范再生黃銅原料、再生銅原料和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的進口管理,推動再生金屬產業高質量發展,2020年10月16日,生態環境部、海關總署、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2020年第43號公告(關于規范再生黃銅原料、再生銅原料和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進口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43號公告”)。
為規范再生鋼鐵原料的進口管理,推動我國鋼鐵行業高質量發展,2020年12月30日,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海關總署、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2020年第78號公告(關于規范再生鋼鐵原料進口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78號公告”)。
上述兩條公告明確了符合相關標準的再生金屬原料,不屬于固體廢物,可自由進口。
在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中,存在著大量的可循環資源,這些固體廢物若經科學、合理的預處理,將成為優質資源,變廢為寶,對國民經濟發展產生重要作用。“綠色”進口成為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措施,可以緩解我國銅、鋁、鋼鐵等資源匱乏的現狀;省去原生礦的采選、冶煉等環境污染嚴重、能源消耗量大的工序環節,使生態環境免遭破壞,有效實現節能減排;符合國家綠色制造的需求。
43號公告的理解重點包括:
01
符合《再生黃銅原料》(GB/T 38470-2019)、《再生銅原料》(GB/T 38471-2019)、《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標準的再生黃銅原料、再生銅原料和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不屬于固體廢物,可自由進口。
02
再生黃銅原料、再生銅原料和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的海關商品編碼分別為:7404000020,7404000030和7602000020。
03
不符合《再生黃銅原料》(GB/T 38470-201)、《再生銅原料》(GB/T 38471-2019)、《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國家標準規定的禁止進口。
04
43號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實施。
78號公告的理解重點包括:
01
符合《再生鋼鐵原料》(GB/T 39733-2020)標準的再生鋼鐵原料,不屬于固體廢物,可自由進口。
02
再生鋼鐵原料的海關商品編碼分別為:7204100010、7204210010、7204290010、7204410010、7204490030。
03
不符合《再生鋼鐵原料》(GB/T 39733-2020)國家標準規定的,禁止進口。
04
78號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