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業務展開中很多問題都要提前談到,避免后期交易中出現紛爭,這是非常關鍵的,但是有些外貿從業者卻沒有關注到此種問題,后期階段不論是對于用戶還是對產品銷售方都會帶來影響,引起不必要都麻煩,例如Dap誰負責進口清關問題,交易前期一定要提到,此外需要注意應對此種問題要靈活變通。
為何說涉及到Dap誰負責進口清關問題時一定要靈活應對呢,原因在于這很有可能導致在細節問題洽談不攏的狀態下丟掉客戶,因此對于這一類型的問題一定要靈活應對,例如有些外貿從業者和外商溝通過程之中,談到Dap清關問題時,總是按照書本上介紹的方式來做,如果是從相關條款上的實際定義來看,這一類型的工作是需要由客戶來完成的,早期階段所執行的ddu,轉換成為dAP,涉及相關清關工作時,則需要由用戶完成。其書面規定是這樣的:DAP consignor is responsible for delivering the goods to the designated place and receiving is responsible for customs clearance。
因此有一些外貿產品銷售方工作者,遇到用戶提及這一類型清關問題時,都會按照書面的規定予以回答,并且并不負責完成清關工作,這樣的做法得不償失,如果外貿企業的工作人員較多,而且有足夠的能力完成清關工作,如果只是因為這一層面的細節問題而導致該筆業務無法完成,這對于外貿企業所造成的影響無疑很大,所以這時就需要靈活變通了,如果溝通過程中用戶能夠自行完成這一類型的相應工作,則可以由用戶完成,但如果用戶無法完成這一類型的工作,代替用戶完成也是可以接受的。
當然針對這一類型的問題時,一定要冷靜判斷實際情況,實際交易過程中多數的產品買入方都希望相關工作以及關稅等等能夠由產品銷售方負責,這樣既減少了后期階段的工作繁瑣性,又能夠降低費用開支,如果對方企業是長期從事外貿業務的公司,而且其規模也很大,這種狀態下產品銷售方企業沒有必要答應對方的要求,由于對方對于行業中的各種類型問題了解也非常透徹,所以這一層面中總是提出有利于自身的需求,如果能夠達成則達成,如果無法達成也不會對后期階段的交易造成任何影響,所以對于這一類型的客戶是可以拒絕其要求的。
但需要注意,有些用戶由于是新進入外貿行業發展,這一類型用戶買入產品甚至是第一筆交易,這種狀態下對于相應的清關工作了解的非常少,甚至不知道如何完成,這時銷售方企業如果不幫助用戶完成清關工作,該類型的用戶很有可能擔心自身對于這一類型問題不熟悉,無法順利完成,而找其他產品銷售方企業,這種狀態下就會丟掉客戶,因此要答應這一類型用戶的需求,那么該如何判斷呢?非常簡單,在和對方溝通時就能夠了解對方是否對這一類型的內容非常了解。如下案例:
Mr. Zhang Hanlin:
This batch of agricultural machinery products purchased this time is our first purchase in China. We don't have a very thorough understanding of the relevant customs clearance work. After the corresponding content training, we found that some freight forwarders gave the answer that it can be both the buyer's responsibility and the seller's responsibility. Therefore, in this transaction, we hope that the other party can help to complete the customs clearance work.
張翰林先生:
此次購入的這批農機產品是我方首例于中國買入產品,對于相關的清關工作了解的并不是非常透徹,相應的內容咨詢了第三方機構,發現有些貨代給出的答案是既可以由買方負責,又可以由賣方負責,所以在這筆交易之中,我們希望能夠由對方幫助完成清關工作。
從上述用戶的溝通內容中可以發現該用戶進入行業的時間一定不會太長,如果該用戶在行業中的經驗豐富,相關工作都會由企業內部員工完成,不會涉及到和貨代進行相關問題的垂詢,因此這一類型的機構在產品買賣過程中,雖然并沒有談及自己是第一次進行海外產品購入,但種種跡象都表明對方對于海外產品銷售了解的是非常少的,對于清關工作很可能沒有任何認知,所以和這一類型的購入方打交道過程之中,幫助對方完成清關還是很有必要的,但也需要注意在幫助對方完成這一類型工作過程中,要告訴對方是因為對方對于流程工作不熟悉,幫助對方完成清關工作,此后交易用戶需要自行摸透這一類型的清關方式,此后自行完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