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指出,在鼓勵企業拓展國際市場同時,支持適銷對路的出口產品開拓國內市場。 這對于廣大出口企業來說無疑是一項重大利好。然而,出口轉內銷絕不僅僅是將產品或市場由國外“搬家”到國內那么簡單,外貿企業要想迅速實現出口轉內銷、開拓國內市場,最關鍵的就是解決國外、國內兩個市場的準入差異問題,迅速將專門按照國外準入要求生產的產品調整為滿足國內市場準入。 那么,國內外的市場準入有何不同,企業又該如何有效應對?國內外產品質量安全標準有何差異呢?下面小編帶你一起來了解出口轉內銷的市場準入基本知識吧! 所謂市場準入,是指一國允許外國的貨物、勞務與資本參與國內市場的程度。當今世界,以技術性貿易措施為代表的非關稅措施是貿易保護的主要手段,已經成為各國貨物貿易市場準入的屏障。世界上大部分國家都有各自的市場準入門檻,具體來說↓ 例如: 歐盟 《技術協調和標準新方案》明確規定,歐盟成員國有權拒絕未貼 CE 標志的相關產品進入盟市場; 美國的“U L”標志可用以證明進口商品經過檢驗并符合安全標準,對于家用電器、醫療設備、計算機、商業設備以及建筑電器等與安全相關的產品,若沒有“U L”標志則難以進入美國市場; 日本《電器裝置和材料控制法》規定,498種電機電子產品進入日本市場必須通過 PSE安全認證,其中,165種A類產品應取得菱形的PSE標志,333種B類產品應取得圓形PSE標志。 例如: 美國《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規定,所有銷往美國的食品、藥品和化妝品等產品均需向美國FDA進行注冊,水產品、飲料等食品還需取得FSMA認證; 歐盟委員會條例(EC) NO.1881/2006對有最高限量規定是硝酸鹽類、毒枝菌素、重金屬、三氯丙醇、二惡英類及多氯聯苯、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六類。進入歐盟市場的食品必須遵循此要求; 日本的《食品中殘留農業化學品肯定列表制度》對七百多種農業化學品含量做出了最大殘留限量標準限制,對于未制訂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的農業化學品,其在食品中的含量不得超過“一律標準”,即0.01毫克/千克; 韓國《進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別法》規定,所有輸韓生產企業需在進口申報時提前7天向韓國食品藥品安全處進行注冊登記。 以上我們列舉了部分國外市場準入要求,所以如果是按照進口國要求生產的產品要想轉為內銷,就要將產品改造為符合國內準入要求的產品。 僅以大家最常見的電器產品插頭插座為例,國內外標準和準入就大不一樣↓ 美標插頭在美國、加拿大、日本、巴西、菲律賓、泰國等國家和臺灣使用,特征是一圓兩扁; 英標插頭在香港和英國、印度、巴基斯坦、新加坡、馬來西亞、越南、印度尼西亞、馬爾代夫、卡塔爾等國家和地區使用,特征是三個方頭; 歐標(德標)插頭在德國、法國、荷蘭、丹麥、芬蘭、挪威、波蘭、葡萄牙、奧地利、比利時、匈牙利、西班牙、瑞典等歐盟國家及韓國、俄羅斯等國家使用,特征是兩個圓頭; 南非標插頭主要是在南非、印度、俄羅斯使用,特征是三個圓頭; 而出口產品要內銷,插頭則需做成這樣,因為中國與澳大利亞、新西蘭、阿根廷采用的標準一樣,特征是三個扁頭; 我國也有自身的技術性貿易措施市場準入要求,用來保護我國人類、動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保護環境,保護國家安全,防止欺詐行為等,我國的市場準入主要有:國家強制性技術標準、強制性認證制度、注冊備案、生產許可標志等↓ (一)國家強制性技術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規定:對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國家安全、生態環境安全以及滿足經濟社會管理基本需要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服務,不得生產、銷售、進口或者提供。對于工業品來說,要實現出口轉內銷,必須使得相關產品符合我國國家強制性標準,如:各類電氣產品的專業安全標準必須符合GB19517-2019,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必須符合GB 7258-2017,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必須符合GB 18401-2010。 小tips:我國的強制性標準可以通過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http://std.samr.gov.cn查閱。 (二)強制性認證制度 我國對部分工業品實施強制性認證制度,如3C認證制度,對于列入3C目錄內的產品,必須獲得指定認證機構的認證證書,并按規定加施認證標志。3C認證目錄包含家用電子電器產品、汽車、玩具等17大類103種產品,目錄中的產品必須經過評價符合相關安全標準要求并標注3C標志后,才可以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3C認證的方式: 絕大多數產品的3C認證請求是在我國質量認證中心CQC請求認證的,也有極個別產品類別在其它認證組織請求,如:轎車類別產品也可以在中汽認證做認證請求;農機產品在北京東方凱姆質量認證中心做認證。3C認證的請求一般采用在認證組織提交電子資料,如提交資料符合認證要求1-2個工作日即可受理。日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也已下發文件,要求精簡優化CCC認證程序,支持企業獲得CCC認證,企業可具體咨市場監管局了解詳情。 小tips:我國強制性認證產品目錄清單可以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查詢↓ (http://gkml.samr.gov.cn/nsjg/rzjgs/202004/t20200428_314776.html)。 (三)注冊備案 有些工業品進入國內銷售還需取得相關部門的注冊備案,如:銷售醫療器械產品需在市場監管部門取得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或經營備案憑證。 (一)國家強制性技術標準 在國內市場銷售的食品也必須要符合中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如:食品添加劑要按照GB2760添加使用,真菌毒素、污染物、農獸殘要分別符合GB2761、GB2762、GB2763標準要求,微生物也要符合相應的產品標準要求。另外,在我國市場銷售的食品還應按照《GB 7718-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對產品標簽進行更新,完善中文標簽內容。 (二)注冊備案 內銷需要注冊備案的食品主要有保健食品和嬰幼兒配方奶粉等↓ 保健食品:依據《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2號)要求,內銷的保健食品應當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注冊或備案。并在產品標簽中標注我國保健食品專用標志——“小藍帽”及注冊或備案號。 嬰幼兒配方奶粉:《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規定,在我國境內生產銷售和進口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其產品配方需經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注冊批準,標簽和說明書涉及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的,應當與獲得注冊的產品配方的內容一致,并標注注冊號。 (三)生產許可標志 所有內銷的食品需在包裝或標簽上標注“SC”標志。《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新獲證食品生產者應當在食品包裝或者標簽上標注新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SC”加14位阿拉伯數字,不再標注“QS”標志,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生產的食品,一律不得繼續使用原包裝和標簽以及“QS”標志。 如何破解中外標準差異難題? 《意見》明確提出:“到 2020 年底前,對依據出口目的國標準生產且相關標準技術指標達到我國強制性標準要求的出口產品,因疫情影響轉內銷的,允許企業作出相關書面承諾,通過自我符合性聲明的方式進行銷售。但是,要對加貼的中文和外文標簽、標識的一致性負責” ,也就是說,當出口目的國的標準高于我國標準時,企業需通過自我符合性聲明,并對標簽、標志的一致性負責,即可在我國市場銷售。但產品涉及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的,企業應當依法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方可銷售。 部分產品的出口目的國為非洲等欠發達地區,由于其無相關準入要求或相關標準低于我國標準,外貿企業在轉內銷時,就需要做有針對性的調整或技術改造,積極提升產品品質,使產品符合我國強制性技術標準指標要求,納入強制性認證和注冊備案管理的,還必須在銷售前完成認證和注冊備案。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有些產品,歐美發達國家的標準要求也有低于我國標準要求的情況,不能盲目的認為能出口發達國家的產品一定滿足我國強制性標準,可以在國內銷售,要具體產品具體分析。例如:較大嬰兒配方乳粉中的維生素A含量,歐盟標準2006/141/EEC中要求含量為14-43μgRE/100kJ,而我國GB10767-2010 標準則要求18-54μgRE/100kJ。 此外,《意見》提出要促進“同線同標同質”發展,支持企業在同一生產線上按照相同標準、相同質量生產既能出口、又可內銷的產品,擴大“三同”適用范圍至一般消費品、工業品領域,在更大范圍內幫助外貿企業解決轉內銷標準銜接問題。這一些措施將有助于實現內外銷轉型,幫助外貿企業開拓國內市場、對接國內消費升級。外貿企業應提升自身能力,申請成為“三同”企業,獲得 “三同” 使用標志,使產品品質和國際接軌,同時讓國內市場更好地接受外貿產品,實現國內國際雙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