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封面新聞記者從四川省人民政府獲悉,國家級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將落地成都。據悉,在總結義烏等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商務部等7部委決定將試點擴大到溫州、泉州、成都等地區。為此,《成都國際商貿城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將于近期全文向社會公布。
2014年,全國首創的“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在義烏落地。四年過去,此舉對推動當地貿易發展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數據顯示,2018年1-10月,義烏出口2144.11億元,其中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出口1750.13億元,同比增長14.12%,成為義烏外貿出口的主要通道。
什么是市場采購貿易方式?
市場采購貿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條件的經營者在經國家商務主管等部門認定的市場集聚區內采購的、單票報關單商品貨值15萬(含15萬)美元以下、并在采購地辦理出口商品通關手續的貿易方式。
成都試點范圍包括哪些地方?
地理范圍:北至毗河,南至四環路,東至金芙蓉大道,西至北星大道。具體范圍包括:成都國際商貿城所有區塊;具體范圍經成都市人民政府按程序審定后公布。
商品范圍:在成都國際商貿城市場集聚區內采購的并經市場采購商品認定體系認定的商品(海關總署2014年54號公告規定不適用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出口的商品除外)。
貨值范圍:單票報關單商品貨值15萬美元(含)以下、并在采購地辦理出口商品通關手續。
主體范圍:經市場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登記的各方經營主體。
將如何發展規劃?
《實施方案》中提出,將建立面向歐洲、中東和東南亞的國內商品輸出中轉站、海外商品采購地,打造具有國際知名度和美譽度的內外貿一體化區域性國際貿易中心。到2020年,實現試點市場主體達4萬戶以上,外貿綜合服務企業達300戶以上,年交易額達800億元,進出口額達300億元,內外貿一體化區域性國際貿易中心初步形成。
為實現發展目標,將有哪些保障措施?
《實施方案》中提到,將建立監管服務體系,包括綜合公共服務體系、信息共享服務體系、資金及金融支撐服務體系、稅務監管服務體系、市場準入服務體系、信用評價服務體系等。同時,提升試點的集貨承載、品牌承載、配套承載、物流承載等能力。
此外,將實施試點扶持政策,如允許境外自然人個體工商戶、外商投資合伙企業經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登記后開展市場采購貿易;市場采購貿易經營在成都海關備案可簡化申報;成都市稅務局對市場經營戶自營或委托市場采購貿易經營者以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出口的貨物免征增值稅;對辦理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的外商投資合伙企業,或經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登記具有市場采購貿易資格的個體工商戶,允許開立經常項目外匯結算賬戶;支持市場采購貿易項下跨境人民幣結算,便利市場采購貿易跨境收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