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和改進建議:自2014年11月1日起,根據海關總署2014年第54號公告,義烏正式試行市場采購海關監管方式(監管代碼為“1039”)。這標志著為義烏小商品量身定制的市場采購貿易方式正式落地,義烏 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試點取得重大進展。隨后,市場采購貿易方式開始向全國進行復制。第二批試點市場是 江蘇海門疊石橋國際家紡城、 浙江海寧皮革城;第三批試點市場是江蘇省常熟服裝城、 廣東省 廣州花都皮革皮具市場、山東省臨沂商城工程物資市場、湖北省武漢漢口北國際商品交易中心、河北省白溝箱包市場;目前已經在進行第四批市場試點,包括溫州(鹿城)輕工產品交易中心、泉州石獅服裝城、湖南高橋大市場、亞洲國際家具材料交易中心(位于佛山)、中山市利和燈博中心、成都國際商貿城等6家市場。
一.實踐總結
(一)市場采購貿易方式的定義和基本特征
所謂市場采購貿易方式是指符合條件的境內外企業和個人在經國家相關部門認定的市場集聚區采購商品,并在相應的主管地海關或口岸海關報關出口的貿易方式。
該貿易方式具有以下三個主要特征:單向性,“市場采購”貿易僅限于出口貿易,不含進口貿易;普遍性,境內外企業和個人均可向商務主管部門申請獲得從事“市場采購”貿易的經營資格;特定性,“市場采購”貿易僅指貨物貿易,且僅限于經國家相關部門認定的市場集聚區作為“市場采購”貿易的實施平臺,國家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除外。
(二)市場采購貿易方式的政策創新
“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可以說是“旅游購物商品貿易方式”的升級版。自市場采購貿易方式推出后,根據海關總署2017年第34公告,自8月1日起,廢止海關監管方式代碼“0139”。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優勢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
1.免征不退,不用開增值稅發票,節省成本,解決市場商戶“單小、貨雜、品種多”的無票出口貿易;
2.擴大報關限額,報關單商品貨值由5萬美元提升至15萬美元(過去的“旅游購物”0139監管方式的報關單商品貨值最高限額為5萬美元);
3.歸類通關,出口貨物按大類申報和認定查驗;
4. 關務秒審,出口關務審核便利快捷;
5. 結匯創新,突破了“誰出口、誰收匯”的限制,允許多主體收匯,市場商戶、委托代理公司、采購商均可收匯。允許采用人民幣結算。
市場采購模式通過享受國家支持的主體準入、出口通關、免稅模式、外匯管理等一系列獨有的改革政策,明確了“一劃定、三備案、一聯網”的管理機制,,極大地提高了對外貿易的便利化程度,概括為“四個更”:準入門檻更低,凡在產業集聚區內的商戶、貿易公司經備案后都可以參與試點;通關出口更快,允許組柜拼箱,實行簡化歸類申報,對超過十種以上商品的單只貨柜,報關單只需要列一票商品;稅收政策更優,實施增值稅免征不退政策;外匯管理更活,允許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支持跨境人民幣結算。其亮點之處,可以概括為“三個最”:最核心的優勢是外貿出口的產品可實現“家門口”的“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最根本的保證是建立了“信息共享、部門聯動、風險可控、源頭可溯、責任可究”的商品認定體系和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最巨大的潛力是輻射帶動周邊市場,實現國內外兩個市場的同頻互動與深度融合。實踐證明,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激發了市場主體活力,擴大了市場規模,提升了國際化水平,推動了外貿增長,取得了積極成效。
(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基本流程)
(三)試行“市場采購”貿易方式所取得的成效
1、義烏外貿出口連續多年快速增長,出口數據得以歸類統計。試行市場采購貿易方式以后,通過推行異地外貿公司本地化和出臺便利化的監管政策,義烏外貿出口實現了快速增長。2013年至2017年進出口總額年均增長31.7%,出口總額年均增長32.3%。
2、外貿出口秩序得以改善。以前實行旅游購物方式出口,義烏本地的外貿公司由于擔心涉稅風險和監管風險,均以異地公司名義報關,雖然存在稅務風險,但真正主體被追究的風險極小。試行市場采購以后,通過外貿主體備案制度,實現了異地外貿公司本地化,解決了之前異地外貿公司滿天飛,本地監管部門卻“看得見、管不著”的問題。
3、通關效率和便利化水平大幅提高。海關實施出口分類通關改革,60%以上的出口貨物得到快速放行,啟動通關無紙化改革,大大縮短了審放時間。采用FS3000系統以X射線輻射成像技術對集裝箱進行探測檢查,放行速度顯著提高。
4.貿易便利化得到提升。市場采購貿易管理平臺實現了預申報和積極推行“三個一”通關模式(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和無紙化通關模式,大幅提升了貿易便利化。通過聯網信息平臺,可共享使用組貨裝箱信息進行預報關操作,無需二次錄入即發送海關報關系統,可有效提升報關效率。另外,2018年通過義烏聯網平臺在線結匯約50億美元,有力地支持了市場采購貿易方式。
二.理論探討
(一)市場采購貿易本質是碎片化貿易
眾所周知,義烏小商品市場經過30多年的發展,已成為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地和我國最大的小商品出口基地。市場采購貿易方式產生的貿易背景就是基于義烏小商品出口貿易多品種、多批次、小批量、拼箱組貨出口和主體多元等特征。
如果繼續套用傳統一般貿易方式(0110),就會產生各種問題。比如一般貿易方式都是要求退稅的,需要開著增值稅票;一般貿易方式每個貨柜只有工廠能夠生產的少數幾個品種,都必須提交國內海關和國外海關需要的各種單證,包括原產地證、FORM A以及必須的檢驗檢疫證明等等,但市場采購貿易大多拼箱出口,出口商品種類繁多,單個集裝箱中往往裝有十幾種、幾十種甚至上百種商品,且日用小商品涉及法檢比例高。如果要求每個品種都要做商檢和其它單證,費用將極其高昂;還有按照一般貿易方式太多品種容易導致很高的查驗率,從而造成海關擁堵和查驗導致的交易成本激增。
如果套用“旅游購物商品貿易方式”也會產生很多問題,主要是:單票5萬美元的報關金額限制阻礙了高附加值小商品的出口,大量小商品得不到正常結匯退稅,從而影響小商品競爭力。另外,由于海關總署對旅游購物采取不征稅不退稅不結匯,導致義烏很多外貿公司每年出口幾千萬美金卻從未向國稅部門退過一分錢稅,這種偷稅漏稅行為引起國稅部門高度關注。
由此可見,市場采購貿易方式主要是為解決碎片化貿易問題而制定的。市場采購貿易方式為碎片化貿易出口提供了一整套通關、商檢、免稅/退稅、結匯等系統解決方案。
(二)碎片化貿易是未來貿易主要形態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隨著互聯網和電子商務的飛速發展,外貿訂單越來越呈現多品類、多批次和多頻次的特點。據相關報道,未來5年內跨境B2B還會增長一倍,而傳統一般貿易年近幾年來復合增長率卻保持-7%負增長,貿易份額正在逐年下降。因此,從貿易發展趨勢來看,貿易碎片化是貿易發展的主要特征。
(出口貿易發展格局)
碎片化對傳統貿易業務流程、通關、監管、統計等各方面都帶來重大挑戰。如果繼續沿襲過去的業務模式和監管模式,這種碎片化業務將會成百倍地增加海關監管、外匯管理、銀行業務乃至外貿企業的工作量和人力成本。還有,傳統匯款方式支付也難以滿足小額貨款快速支付的需要。
三.改進建議
從目前實踐結果來看,市場采購貿易方式依然存在幾個問題需要進行改進提高。
1.對適用范圍的擴展
目前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必須是在市場聚集區才適用。未在經認定的市場聚集區內采購的商品或未經市場采購商品認定體系確認的商品則不能使用市場采購貿易方式。
但正如上面所述,碎片化貿易不僅僅出現在實體市場聚集區,而且正在成為一種貿易新常態。因此,未來工廠將會產生大量碎片化訂單,另外電商平臺也是碎片化貿易聚集的地方。據阿里國際站義烏負責人介紹,義烏每天通過其平臺產生大約1萬多單碎片化訂單,高峰期間可達3萬多單。因此,有必要對市場采購貿易方式適用范圍適當放寬,形成一種更具普遍性的貿易方式。我們可以把這兩種情況下的貿易方式統稱為1039A。
1039A和1039相比,貿易主體資格清晰(工廠或跨境電商),申報流程規范,貿易數據完整翔實。因此,可以借鑒跨境電商改革試點的一些成功做法。比如,杭州跨境電商綜試區最大的試點突破就是利用互聯網和信息化技術手段,通過“四單對碰”和“分送集報”解決了進口零售碎片化問題。通過“四單對碰“原則解決了貿易真實性問題,通過”分送集報“原則把碎片化訂單定期匯總成大額業務,從而可以參照一般貿易方式進行通關、納稅、結匯等職能。由此可見,新貿易方式結合了1039和9610內容,亦可稱為9610A。
在1039A貿易條件下,可以讓市場建設自身采購平臺(比如義采寶),或者積極引導和鼓勵其它電商平臺、跨境電商、工廠與聯網管理平臺實現互聯互通,信息與數據共享。這樣就可以做到訂單信息、物流信息、支付信息三單對碰來提高貿易真實性和貿易數據認定。
2.促進跨境B2B規范化
目前,跨境電商改革試點基本情況是搞定進口,還沒有搞定出口,搞定在線零售(B2C),還沒有搞定小額貿易(B2B)。杭州綜試區雖然已經實現跨境電商B2B出口通關作業無紙化,支持B2B出口通過“單一窗口”向口岸管理相關部門一次性申報;實行企業分類管理,對誠實守信企業適用較低查驗率。但是從實際推廣效果來看,并不理想,其根本原因在于采用了0110+跨境B2B規范化改革思路。但在義烏市場上,很多跨境電商B2B同樣不能開票,也沒有退稅。同時,用一般貿易方式就可以出口了,并沒有帶來多少實質性便利化體驗,更多地是形式上地規范化,反而增加了商家實際操作負擔。
而1039A為跨境B2B的規范化改革提供了一條新的解決思路,能夠很好的滿足跨境B2B的所有問題,既把上面所提到的1039各種創新政策和優惠政策同樣適用于跨境B2B業務,同時借鑒9610在線零售的優點給跨境B2B通關、商檢、結匯等整個流程帶來極大的便利性。另外,通過聯網平臺實現申報、出口退稅業務全程網上一站式辦結;通過三單對碰來證明貿易真實性,實現貿易數據的認定,憑平臺數據實現精準補貼;通過聯網平臺出具的出口憑證辦理退稅、結匯等相關業務;通過征三退三來實現增值稅規范化;通過所得稅改革來理順和平衡商家的稅收負擔,比如,統一按照義烏市場商戶定額征稅方式征收跨境電商所得稅,從而實現跨境B2B規范化和陽光化。
3.提高貿易數據真實性
目前市場采購綜合管理平臺上申報主體經常是報關行或貨代公司,并不是實際采購主體,申報資料也沒有完全顯示全部商品信息,基本上是采用“自主申報 總量控制”管理方式,但這種做法是不夠嚴謹的,導致貿易數據不能貫穿貿易始終,不能形成閉環,從而貿易真實性無法得到保障,貿易數據認定就會存在問題,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也不敢采用這些貿易數據進行貿易融資和風險控制。
因此通過制定傾斜性政策,比如提供更高補貼和融資授信、更快退稅等,同時配合必要的所得稅改革,理順商戶收益和稅負之間的平衡關系,鼓勵從1039到1039A方式轉變,讓更多商戶開始通過采購平臺,從源頭輸入訂單信息,通過聯網信息平臺向檢驗檢疫局和海關等部門如實申報市場采購貿易出口貨物,向國稅部門免稅備案,逐步提高貿易數據精準性與真實性,促進市場規范化與陽光化發展。
4.減少監管漏洞
在1039條件下,監管情況比較復雜。出于時間成本、經濟成本考慮,企業經常在報關時不如實申報,存在著監管風險操作(假冒偽劣侵權,乃至走私風險)。據2013年海關統計,海關查驗時,查到的違規案件96.2%是涉及通關單問題。對整個市場貿易體系來說,依然存在較大的監管漏洞。
而在1039A條件下,采用事先風險預警、事中重點查驗與事后追溯負責制度。即通過詳細的訂單信息,事前對風險較低的商品給予免檢;在商檢過程中,對有疑點或異常申報信息,以及涉及知識產權、走私、衛生、安全、環保等情況提高抽查監測力度;事后通過聯網信息平臺對外貿公司、市場經營戶信用進行綜合評價,分類管理,通過綜合監管來引導企業遵紀守法,提升出口產品品質。
5.發揮供應鏈金融作用
市場采購貿易方式的推出,雖然解決了碎片化貿易的資質、通關、退稅、結匯等一系列問題,但沒有解決市場商戶融資問題。市場上賒賬比較多,欠款時間比較久 ,“三角債”情況嚴重。由于中小微企業無抵押,擔保困難,融資難,難融資成為中小微企業共同面臨的問題。同時普遍采取薄利多銷方式,資金流動性很差,并向下游企業拖延付款。
因此,要積極探討基于管理平臺沉淀貿易數據作用,利用1039A貿易數據相當真實的基礎上,對接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實現銀企平臺三方信息系統互聯互通,推進基于Fintec+數據類型的供應鏈金融服務,比如非常便利的在線保理業務。
為此,政府要加大對金融機構產品創新與服務創新的支持力度,改變傳統抵押、擔保為主的授信方式,鼓勵專門金融機構的成立以及民營資本進入,加大風險防控措施以及失信行為的處罰力度等多種政策措施。
6.大力發展1039A進口創新模式試點
由于進口貿易主體資格明確,申報數據翔實而完整,非常符合1039A貿易管理特征。因此,可以大力推進基于1039A貿易條件下的碎片化進口。在正常征收關稅、增值稅和(或)消費稅前提下,對經拼箱組貨方式進口并在指定實體市場或跨境B2B進行展示和銷售的商家,提供預申報、快速通關、簡化商檢、自由付匯以及貿易規范化服務,并配合負面清單、進口保證金制度、溯源管理/責任追溯制度、事前風險防范與事后信用管理相結合等多項便利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