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務部發布了《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機構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商務部令2016年第5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為做好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機構(以下簡稱招標機構)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確保《管理辦法》的順利實施,商務部對外貿易司負責人就《管理辦法》有關問題進行了解讀。
一、《管理辦法》出臺的背景和意義是什么?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提出了明確要求。本屆政府成立伊始就把轉變職能、簡政放權當作開門第一件大事。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機構資格審批是本屆政府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取消的第一批行政審批事項之一,同時也是商務部主動提出取消的第一批行政審批事項之一。
2013年11月,國務院取消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機構資格審批后,商務部積極轉變政府職能,及時修訂法律法規,探索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監管機制。2014年2月,商務部依據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修訂出臺了《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試行)》(商務部令2014年第1號),除對招標投標活動提出明確監管要求外,還依法規定了招標機構的注冊要求、業務職責、行為規范和法律責任。2014年4月,商務部依據該辦法啟動了招標機構在機電產品國際招標行政監督和公共服務平臺(中國國際招標網,以下簡稱招標網)注冊工作。截至2016年11月,共有543家新機構在招標網注冊(招標機構總數達到766家,增長2.4倍),激發了市場主體活力。
為在取消行政審批的同時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兩年來,商務部積極探索和研究,在征求各相關部門、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和社會公眾意見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管理辦法》。本辦法的出臺,有利于各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主管部門轉變監管理念、提高監管效能、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從而為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活動健康有序發展營造更加透明、便利、公平的市場環境。
二、《管理辦法》主要規定了哪些內容?有什么亮點和創新?
《管理辦法》全面貫徹落實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圍繞營造公平競爭環境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就適用范圍、注冊程序、信息發布、監督檢查、法律責任等內容做出規范。《管理辦法》共三十二條,分為七章,分別為總則、招標機構注冊辦法、招標機構代理行為規范、信用監督管理、行政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
《管理辦法》貫徹落實國務院"雙隨機、一公開"的監管要求,初步建立了以大數據運用為基礎,信用監督、行政監督和智能監督聯動,線上線下一體化的事中事后監管模式,是我國招投標領域管理方式的創新,也是我國商務領域事中事后監管的創新。關于《管理辦法》的亮點,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實施信用監管。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4〕21號)等相關規定的要求,《管理辦法》第四章"信用監督管理"規定,商務部建立全國招標機構信用檔案,并在招標網設立招標機構信息發布欄,公布機構信息、人員信息、其他信息、業績記錄、異議和投訴記錄、檢查結果記錄、錯誤操作記錄、違法記錄等信用信息,如實反映招標機構的經營狀況,為招標人擇優選擇招標機構提供參考平臺,促使企業依法誠信經營,同時也為促進我國招投標領域信用信息互聯互通、協同共享,實施聯合獎懲提供信息平臺。
二是貫徹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李克強總理多次在重要會議強調,要全面推開"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按照國辦《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5〕58號)等相關規定的要求,《管理辦法》第五章"行政監督管理"規定了"雙隨機"抽查的執法依據、執法主體、重點抽查事項、抽查比例和頻次等,并要求將抽查結果記錄在招標網公布。
三是繼續推進智能監管。2001年,商務部就建設了招標網,率先實行了"互聯網+監管"的模式。招標網已累計運行20.3萬多個項目,為3.9萬多家采購商、9萬多家投標企業、2.5萬多名評審專家提供在線監督和服務。《管理辦法》提出建立的招標機構注冊制度、信用信息披露制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均以招標網為依托,強化了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的要求。
三、《管理辦法》規定的招標機構注冊程序是怎樣的?是否有準入條件要求?
《管理辦法》第二章"招標機構注冊辦法"規定了招標機構注冊的具體程序和要求。其中,第五條規定了招標機構注冊的網址和登記內容,要求招標機構注冊時應當在招標網如實填寫所附的《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機構注冊登記表》和《機電產品國際招標專職從業人員名單》;第七條對招標機構及時辦理注冊信息變更提出明確要求;第八條規定了招標機構注銷的相關要求。
在征求意見過程中,社會公眾普遍關注對招標機構是否要設置營業場所面積、專業人員數量、注冊資金規模等具體的量化指標條件。《管理辦法》切實貫徹落實"放管服"的相關要求,除第三條根據招標投標法和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了"招標機構應當具備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資金;具備能夠編制招標文件(中、英文)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擁有一定數量的招標專業人員"的要求外,未設置任何其他準入條件,招標機構在招標網免費注冊后即可開展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業務。
盡管沒有在準入門檻上設置面積、數量、規模等條件,但由于《管理辦法》建立了以信用監督和行政監督為主要內容的事中事后監管體系,確保了招標機構有序公平競爭,貫徹了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符合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確定的既要放得開、又要管得住的改革方向。
四、《管理辦法》在保障注冊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方面有哪些具體規定?
一是要求企業如實填寫并及時更新注冊信息。《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招標機構注冊前應當在招標網作出誠信承諾。同時,《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招標機構對所填寫的登記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因招標機構填寫信息錯誤、遺漏、虛假,以及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引起的法律責任由其自行承擔。對于注冊信息發生變更的,《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招標機構應當在相關信息變更后30日內在招標網修改相關信息。
二是通過社會監督確保信息真實準確。《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招標機構信息存在不實的,可以在招標網或通過其他書面形式向該招標機構所屬主管部門提出,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三是通過行政監督保障注冊信息的真實性。《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招標機構在招標網完成注冊登記后,應當向招標機構所屬主管部門提交《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機構注冊登記表》、《機電產品國際招標專職從業人員名單》及相關證明等材料存檔備查。同時規定,招標機構名稱、法定代表人、營業場所、機電產品國際招標專職從業人員等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向所屬主管部門報送相關補充材料。
四是明確規定違反注冊義務的法律責任。《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在進行招標機構注冊登記時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依照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給予警告,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及時主動辦理注冊信息變更的,責令改正,可以給予警告,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為加大對失信行為的打擊力度,上述違法情況和處罰結果將在招標網公布。
五、《管理辦法》在法律責任方面都有哪些規定?
為加強對違法行為的約束,《管理辦法》第六章依法規定了十五種違法行為相應的法律責任。一是,對于違反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規定的十二種違法行為,《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將按照上述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處罰。其中,對于屬于招標投標法和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的四種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了暫停其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業務的處罰措施。二是,《管理辦法》新增了針對違反注冊制度的三種行為的法律責任,包括未及時辦理注冊信息變更、注冊失效或被暫停仍繼續開展新業務以及未經注冊即開展業務等行為,《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予以責令改正、警告、罰款等處罰。同時,根據《管理辦法》第十四條和第二十八條規定,招標機構違法情況、行政處理決定等信息將在招標網公布,強化社會監督作用。
六、下一步將采取哪些措施來確保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事中事后監管的落實?
出臺《管理辦法》只是深化"放管服"的第一步,重要的是抓好貫徹落實。下一步,各主管部門將在以下幾個方面做好事中事后監管工作:
一是抓緊制訂公布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根據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了十六項對招標機構的主要監督內容,商務部正在此基礎上研究制訂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并擬在招標網向社會公布。
二是建立健全"雙隨機"抽查機制。商務部積極建立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機制。目前,已在招標網建立了涵蓋760多家招標機構和20多萬個招標項目的檢查對象庫。下一步,將建立全國商務主管部門招標檢查人員名錄庫,并完善網上隨機抽取程序。
三是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2017年,商務部將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行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根據760多家招標機構和每年近2萬個招標項目在全國的分布情況,《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了隨機抽查比例和頻次的最低要求。各主管部門將在此基礎上,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情況,分別確定各自的隨機抽查比例和頻次。
四是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充分利用招標網,建立全國招標機構信用檔案和信息披露制度,推動實施信用分類監管。建立健全失信懲戒制度,研究建立黑名單制度和市場退出機制,增強隨機抽查的威懾力。推動建立多部門、跨地區信用聯合獎懲機制,促進招投標領域信用信息交換共享。推動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行業誠信自律體系建設。
五是做好宣傳培訓工作。為讓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監管人員深入理解、掌握《管理辦法》的精神和要求,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進一步做好事中事后監管工作,商務部將于近期組織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政策培訓,并布置"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培訓會后,各主管部門還會組織開展本地區、本部門所屬招標機構的政策培訓和業務交流,推動招標機構依法誠信經營。
六是繼續探索完善事中事后監管模式。《管理辦法》目前是試行,如何切實把市場管住、管好,還需在實施中繼續探索,逐步完善。各主管部門將密切跟蹤了解《管理辦法》的實施情況,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進一步大膽創新,提高監管效能,促進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市場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