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解讀
關于新冠病毒檢測試劑盒等
疫情防控物資申報
相關事項的公告
導語
近日,海關總署發布了《關于新冠病毒檢測試劑盒等疫情防控物資申報相關事項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38號),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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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海關總署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便利企業申報和海關高效監管,進一步提高新冠疫情防控物資申報準確性,服務疫情防控大局的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