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協定》對成員中央政府機構、地方政府機構、非政府機構在制定、采用和實施技術法規、標準或合格評定程序分別作出了規定和不同的要求。旨在規范各成員實施技術性貿易法規與措施的行為,指導成員制定、采用和實施合理的技術性貿易措施,鼓勵采用國際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保證各項技術法規、標準和是否符合技術法規和標準的評定程序不會對國際貿易造成不必要障礙,減少和消除貿易中的技術性貿易壁壘。
合法目標主要包括維護國家基本安全,保護人類生命、健康或安全,保護動植物生命或健康,保護環境,保證出口產品質量,防止欺詐行為等。
技術性措施是指為實現合法目標而采取的技術法規、標準、合格評定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