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屆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報名通知
各有關企業:
為做好第124屆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即2018年秋季廣交會)一般性展位申請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第一期:2018年10月15日-19日
展出內容:電子及家電、照明、車輛及配件、機械、五金工具、建材、化工產品、新能源等。
第二期:2018年10月23日-27日
展出內容:日用消費品、禮品、家居裝飾品、寵物用品等。
第三期:2018年10月31日-11月4日
展出內容:紡織服裝、鞋、辦公箱包及休閑用品、醫藥及醫療保健、食品等。
(注:第一、三期同時設立進口展區)
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廣州市海珠區閱江中路380號)
2018年5月15日-6月15日
因2018年廣交會品牌展位評審企業申報已完成,本次申請僅面向一般性展位。
企業登錄廣交會官網“參展易捷通”進行展位申請(http://exhibitor.cantonfair.org.cn/)。在完成網上申請登記后,與青島交易團聯系辦理后續相關事宜。
(一)一般性展位
有意參展且符合廣交會參展資格的企業(參展資格標準詳見附件1),按展品目錄在線填報申請對應展區,打印參展申請表并加蓋公章后于2018年6月15日前報青島交易團,并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后,參展申請方正式生效。
第三期中央通道展位接受地區特色產業集群參展申請(僅限除食品外的第三期展區類別)。有意申請的地區特色產業集群,須于2018年6月25日前向所屬交易團提出書面申請,同時抄送外貿中心(聯系電話:020-89138584,傳真:020-89138550)。
貧困地區特色產品展區展位申請另文通知。
(二)新能源、寵物用品展位
第124屆廣交會新能源、寵物用品展區將對申請企業進行全面評審,并對展位數量進行重新安排,展位安排原則上一定兩屆。符合展位使用條件的申請企業,請嚴格根據系統填報步驟,登記確認公司及展品信息,按展品目錄提交對應展區展位申請,在線打印參展申請表并加蓋公章后,連同企業營業執照、海關報關注冊登記證書等相關材料一并報所屬交易團審核。新能源、寵物用品展區展位使用條件、參展申請材料等相關說明詳見附件4。
企業須按照“參展易捷通”提示,詳細、如實填報有關信息。其中:
(一)填報展品時,須在每個申請展區,登記至少三個展品,且至少有一個展品為近三年內上傳或更新。
(二)申請實行展品專業分區的展區展位時,須根據主要展品類別(占本企業展品60%以上),如實申報對應展品專區,以方便采購商準確查找企業展位,提高企業參展成效。
(三)因廣交會實行全面綠色布展,企業可選布展類型僅限綠色特裝展位和標準展位兩種。所有特裝展位必須為綠色特裝布展(廣交會綠色特裝展位標準詳見附件2)。
(一)廣交會將根據企業填報信息,挑選亮點產品和企業,通過官方網站、刊物、微信,以及廣交會海外社交媒體平臺等進行宣傳推介、貿易配對、在線查詢等。請認真詳細填報并更新企業和當屆展品信息,以便更好地組織展前宣傳,贏得更多專業采購商的關注與商機。
(二)展品涉及刀具的企業必須符合以下要求:申請展位時,須在“主要展品”一欄中如實填報刀具展品。獲得展位后,須按要求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刀具展品,并登記備案企業名稱、法人代表和責任人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展位號,以及展示刀具的數量、型號、尺寸等資料。參展期間,全部刀具展品須按要求入柜上鎖。
(三)第一期大型機械及設備、車輛、工程農機(室外)、第二期戶外水療設施展位由廣交會展覽工程有限公司統一布展,其中大型機械及設備展區不接受企業自行特裝布展申請。
(四)“參展易捷通”為廣交會官方唯一申請渠道。企業網上參展申請生效并不代表獲得展位,展位安排結果將根據《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青島交易團展位申請、分配和管理辦法》(附件3)確定,以參展易捷通最終公布展位號或青島交易團通知為準。重要通知、有關規定和注意事項,青島交易團均在QQ空間發布,請參展企業務必隨時關注查詢。
1.廣交會參展企業資格標準
2.廣交會綠色特裝展位標準
3. 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青島交易團展位申請、分配和管理辦法
4.新能源、寵物用品展區展位申請相關說明
青島市商務局
2018年5月15日
一、依法取得法人營業執照和外貿經營者備案登記證明,并已辦理進出口企業代碼。
二、廣交會統計口徑下企業出口金額須達到以下最低標準
(注:廣交會統計口徑下的出口額是指中國海關統計的一般貿易和進料加工貿易出口額中,扣除非看樣成交產品如大米、大豆、原油、成品油、煤炭、焦碳、金屬及非金屬礦產品、煙草等后的出口額):
參展企業資質標準
三、屬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禁止參展:
(一)商務部向社會公告的違規違法企業,在公告期內禁止參展。
(二)國家工商、海關、稅務、質檢、外匯、環保、藥監等部門通報的違規違法企業, 在處罰期限內禁止參展;無處罰期限的,從處罰之日起連續六屆禁止參展。
(三)因違規轉讓或轉租(賣)廣交會展位、涉嫌展品質量與貿易糾紛投訴、知識產權侵權等行為違反大會相關規定,并處于被取消參展資格處罰期限內的企業。
(四)因拒不服從大會管理、破壞展覽秩序等其他行為,被大會認為對廣交會聲譽或正常運營造成較大不良影響,被取消參展資格的企業。
四、參展展品要求
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展品禁止參展:
(一)《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參展展品范圍(出口展)》規定之外的展品。
(二)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他有關出口產品質量法律法規規定的展品。
(三)涉及商標、專利、版權,但未取得合法權利證書或使用許可合同的展品。
(四)在商務、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藥品等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有不良記錄且未經復檢合格的展品。
(五)被司法機關、仲裁機關或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認定侵權的展品。
五、參展企業須承諾接受和遵守廣交會出口展的有關條款和管理規定,包括《廣交會出口展展位使用責任書》、《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出口展參展須知》、《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出口展參展商服務指南》等。
本標準規定了廣交會綠色特裝展位的設計、結構、材料、搭建和拆除工藝、展示效果等要求,適用于廣交會所有特裝展位。
一、含義
符合特裝簡約化、構件標準化、環保化發展趨勢。設計理念上體現減量化、再使用和再循環原則;結構上體現模塊化、構件化;材料上體現再生、可循環利用;展示效果上體現企業理念,展示企業和產品形象。
二、標準
由基本要求和綠色要求組成。
(一)基本要求。
1.設計。
通過廣交會特裝展位設計審核。
2. 消防、結構安全。
(1)通過廣交會特裝展位消防、結構安全審核。
(2)確保展位結構的整體強度、剛度、穩定性和各連接點的牢固性。
(3)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裝修工程強制性技術規范、標準、規定進行設計施工。
3.用電安全。
(1)通過廣交會特裝展位用電安全審核。
(2)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電氣設施安裝技術規范、標準和規定進行施工。
4.具體要求詳見《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參展手冊》相關內容。
(二)綠色要求。
1.設計。
體現3R原則,即:
A.減量化(Reduce):用較少的材料實現展位功能。
B.再使用(Reuse):要求材料能以初始形式被反復利用。
C.再循環(Recycle):要求實現展位功能的材料能被經濟地回收和再生利用。
2.材料。
(1)采用再生和可循環利用、無毒無害的環保材料或可回收材料,且符合A或B標準:
A.純金屬型材結構,裝飾性材料使用量低于搭建材料總量的10%(按體積計算),且全部為非木質材料,搭建材料回收率達到100%。
B.混合型材結構,木質材料使用量低于搭建材料總量的30%(按體積計算),搭建材料回收率達到100%。
(2)輕質,可拆卸性強,裝卸難度小,便于運輸。
(3)節能燈具使用率不低于80%。
3.搭建和拆除。
(1)現場拼裝模塊化、構件化,搭建和拆除有序、可控、方便、安全快捷。
(2)不對人員、展覽場地及設備設施等造成損傷;不產生灰塵、噪音、有毒有害氣體及廢棄物等;沒有違規現象。
4.效果。
(1)表達企業理念,展示企業和產品形象。
(2)展位通透、層次分明,不采用木質材料封頂。
(3)展示效果簡約、和諧、美觀。
三、本標準為廣交會內部使用,由中國對外貿易中心負責解釋。
四、本標準自第115屆廣交會開始執行。
為充分發揮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以下簡稱廣交會)重要外貿平臺作用,幫助我市企業出口找市場、抓訂單、促成交、穩增長,按照商務部《關于做好第104屆和今后一時期廣交會改革方案的通知》(商貿字〔2008〕116號)、《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規定》(商辦貿函〔2013〕150號)、《關于調整廣交會參展費用、為企業減負助力有關工作的通知》(商辦貿函〔2015〕689號)文件精神,現對廣交會青島交易團的展位申請、分配和管理各項工作明確如下:
一、工作原則
在支持我市大型外貿企業增強國際營銷能力的同時,更多的傾斜支持中小微外貿企業發展,切實提高廣交會展位的使用效果和效率,更好的利用廣交會平臺幫助我市中小微外貿企業找客戶、搶訂單,加快進入國際市場,培育我市外貿發展新增長點。結合商務部有關文件要求和我市工作實際情況,在廣交會展位申報機制、分配機制、退出機制上充分體現我市特色,確保所有申請參加廣交會的企業都能分享廣交會帶來的貿易機遇。
二、展位申請辦法
(一)廣交會展位分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參展企業申請品牌展位按商務部相關規定執行;參展企業申請一般性展位由青島交易團組織分配。
(二)申請廣交會一般性展位的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青島市依法取得工商營業執照(有效期內),依法取得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或獲得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并已辦理海關注冊登記的企業;
2.具有所申請展區協調管理的國家有關商會或外企協會會員資格;
3.企業出口商品具有一定的市場競爭力,申請參展的商品符合廣交會相關展區展品范圍要求;
4.遵紀守法,規范操作,無違法經營記錄;
5.無嚴重違反廣交會各項管理規定的行為,包括且不限于:無侵犯知識產權、無涉及知識產權糾紛或貿易合同糾紛、無以往違規轉讓或轉租(賣)廣交會展位情況等。
(三)申報程序
1.青島交易團將根據廣交會組委會通知要求,在青島市商務局網站(www.qdbofcom.gov.cn)和廣交會企業QQ空間公布當屆展位申報通知。符合參展條件的外貿企業,可根據青島交易團參展報名通知和《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參展展品范圍》選擇參展展區,自行在“參展易捷通平臺”上提交展位申請,并打印申請表加蓋企業公章,在規定時間內報青島交易團。
2.申請參展的企業必須按以上規定的報名方式、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參展申請并提報材料;未按規定提出參展申請的企業,青島交易團不受理展位申請。
3.青島交易團根據企業參展條件、展位申請標準及廣交會組委會要求對申請企業進行匯總和初步審核。
三、展位分配辦法
本辦法適用于廣交會青島交易團一般性展位分配,分配按展區分別進行。原則上當某一展區企業申報展位數少于或等于青島交易團該展區展位分配數,則按企業需求直接分配。當某一展區的企業申報展位數超過該展區展位分配數,設立外貿綜合服務展位,其余展位按照以下量化得分方法分配,即根據每個符合條件的申報企業在相應展區的出口業績量化得分排序進行。
(一)外貿綜合服務展位
設立外貿綜合服務展位,由市商貿發展服務中心統一組織展位整體形象設計,按量化分配未能得到展位的企業和首次參加廣交會的小微外貿企業,均可利用外貿綜合服務展位參加廣交會,具體組織工作由市商貿發展服務中心實施。
(二)企業得分
符合條件的申請參展企業按展區出口額、同比出口增量兩項指標分別進行計算得分,兩項得分之和為申請企業總得分。其中,每實現1萬美元出口額計1分;每同比增加1萬美元計0.5分,同比減少或持平的計0分。
(三)展位標準分
展區所有符合條件的申報企業總得分之和除以該展區一般性展位總數,得出該展區單個展位標準分。
(四)企業分配展位數
1.符合條件申報企業按總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進行分配,直至展位全部分配完畢。
2.申報企業展區的總得分除以該展區單個展位標準分,即得出企業在該展區可分得的展位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3.當申報企業可得展位數大于或等于1時,如企業申報展位數小于或等于可得數,按企業申報數分配;如企業申報展位數大于可得數時,按可得數整數分配(不四舍五入)。
4.可得展位數大于或等于1的申報企業展位分配后仍有剩余展位時,對可得展位數小于1的企業依次進行展位分配,每個企業只得一個展位。
5.如果按上一條分配流程仍有剩余展位,則在申請數多于得到數的企業中,依據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每個企業再分得一個展位,直至分配完畢。
(五)企業出口業績的認定
以海關出口數據為準,按照廣交會統一制定的展區出口商品HS編碼,并結合我市參展的產業結構和企業特點。展區產品歸類由青島交易團解釋。
春季廣交會計算企業上一年度全年的出口額、出口增量(如因廣交會組委會要求提前報名,則計算上一年度1月-11月的出口額、出口增量);秋季廣交會原則上計算企業上一年度全年的出口額、出口增量。
在同一展區內,同一法人的數家企業出口業績可以累計。
(六)企業展位數限制
每個申請企業在同一展區最多可分配4個展位。因編織品等產品的特殊情況,在編織品展區一個企業原則上以申請2個展位為最低數,最多可分配8個展位。
支持企業跨行業經營,允許企業跨展區申報。原則上要求同一家企業(或同一個法人)在同一屆廣交會申報的展區數不超過5個,且在同一期中申報展區數不超過3個。
四、違規處罰辦法
青島交易團將嚴格執行《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規定》,對依此認定存在違規行為參展企業,除執行廣交會組委會相關處理決定外,青島交易團將給予如下處罰:
(一)對于以轉讓營利為目的、把獲得的分配性展位違規轉讓或轉租(賣)給其他企業使用的參展企業,一經廣交會組委會查實,違規企業永久不再予以分配展位。
(二)對企業申報相關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違規企業此后三年6屆不再予以分配展位。
(三)對已獲得分配展位企業不在規定時間內足額繳納應承擔的廣交會費用以及展會期間展位空缺的,違規企業永久不再予以分配展位。
五、繳費辦法
全面落實《關于調整廣交會參展費用、為企業減負助力有關工作的通知》(商辦貿函〔2015〕689號)文件精神,出口展展位費嚴格執行商務部規定標準。對交易團為辦好廣交會服務參展企業所收取的服務性費用,制定服務收費清單,明碼標價,嚴格遵照執行。特裝費由企業自行承擔。
參展企業確定分配展位后,要在規定時限內按收費標準一次性繳足相關費用。逾期不繳費或不足額繳費的企業,視為自動放棄參展,所剩展位在符合條件的申報企業中按本辦法分配。
六、展位申報、分配和管理工作流程
(一)組織并接受外貿企業網上及書面申報,工作時限為商務部通知下發日至受理截止日。
(二)整理匯總企業網上及書面申報材料。
(三)在海關統計系統查詢申報企業展區展品年度出口額及同比出口增量。
(四)根據各展區展位需求實際,分別進行按需求分配或按量化得分排序分配辦法進行展位分配。
(五)有關情況在青島市商務局網站和廣交會參展企業QQ空間公示。
(六)在公示期內接受企業情況質詢,進行核查并反饋。
(七)交易團確定展位分配方案,按規定時限上報,并錄入“易捷通”系統。
(八)參展企業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繳費,與青島交易團簽訂廣交會出口展展位使用責任書。青島交易團按要求將全部展位費上繳中國對外貿易中心。
青島市商務局
2015年12月25日